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取得新進展 首次直航遣返罪犯
環球時報駐台灣特約記者周先、環球網實習記者湯佩報道 據台灣媒體報道,兩岸今年4月底就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簽署協議後,台灣“刑事局”28日首次採直航遣返模式,自陝西省西安市,將涉及詐欺、竊盜案而台檢方遭通緝的劉永興押解回台,為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運作立下典範。
近年來,台灣有很多刑事通緝犯逃到大陸地區以躲避司法審判,甚至有的在大陸繼續作案,為了強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力度,大陸警方與台灣“刑事局”聯合建立了犯罪情況聯繫及協助通緝犯遣返的通道。今年4月,兩岸簽訂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台灣“刑事局偵查科”表示,此次的通緝犯劉永興涉嫌未依融資約定繳款,並謊報車輛遺失,已經竊取他人身份證件,分別因詐欺、盜竊罪,受到板橋、台北兩地檢察署發佈通緝。警方查出,該男子在案發後,就前往大陸沿海地區藏匿,通過大陸警方的協助,才將其逮捕歸案,並從西安通過直航押回台灣。這是兩岸首次通過直航的方式遣返通緝犯。
由於兩岸1990年簽署金門協議後,遣返刑事通緝犯的方式都是由大陸警方將人押送到廈門後,再輾轉交給台灣警方。今年簽署互助協議後,台灣“刑事局”才爭取到以直航的方式遣返。台灣“刑事局”表示,此次遣返不僅節省了時間,也展現了海峽兩岸共同合作打擊犯罪的決心,對治安維護工作具有重大正面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