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前總統藤森意外認罪(圖)
作者:朱稳坦

藤森閉目聽宣判
據中國日報消息 秘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9月28日開庭審理前總統藤森案,這是自藤森兩年前從智利引渡回國以來,特別法庭主審的第4項訴訟。結果在開庭當天,藤森就出人意料地就這項指控認了罪。
當天,位於利馬的秘魯最高法院戒備森嚴,身着藍色西服、打着金色領帶的藤森出現在被告席上。當首席檢察官佩萊斯宣讀對他的指控時,這位71歲高齡、健康狀況欠佳的前領導人雙眼微閉,看起來昏昏欲睡。而當指控詞被唸完後,藤森出人意料地對主審法官説了3個字:“我認罪。”整個過程持續了大約3個小時。
事實上,這並不是藤森第一次在法庭上演這種戲劇性的一幕。去年3月24日,藤森在法庭上酣然入睡,以至於主審法官搖了兩次鈴才將其喚醒。藤森事後解釋自己很疲憊,並且近來腿部不適。
據悉,佩萊斯指控藤森在擔任秘魯總統期間曾命令手下的國家安全局主管蒙特西諾斯挪用公款對28名記者、政客和商界人士的電話進行秘密竊聽,同時向13名議員行賄使其加入自己的黨派,並收買一家電視台和一家報社編委會讓其在言論上支持藤森在2000年的總統競選中連任。
佩萊斯表示,他並不為藤森的從速認罪感到驚訝。“我們收集到大量證據,他已經沒有任何反抗的餘地了。”他説,一共有155人為此出庭作證,蒙特西諾斯也已經在此前的聽證會上承認自己在藤森的授權下行賄。
按照計劃,特別法庭將於本月30日再次開庭,對藤森的第4項罪名進行宣判。如果不出意外的話,藤森將被判處8年監禁。此外,檢察官還要求他交納170萬美元的罰款,並向28名受害人提供共計100萬美元的賠償。
緣何從速認罪?
到目前為止,秘魯法院已經對藤森作出了3次有罪判決。今年7月20日,特別法庭以“盜用公款罪”判處他7年零6個月監禁。4月7日,藤森被判25年監禁,罪名是參與兩起綁架殺人案和“踐踏人權”。2007年12月11日,藤森被判處“濫用職權和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私人住所罪”,並獲刑6年。
面對上述判決,藤森的態度始終是不服並揚言提起上訴。他還表示,所有這些罪名都是存在政治動機的,他並不期望在法庭上得到公正。因此,藤森此次從速認罪的舉動出人意料。
依據秘魯刑法規定,罪犯的刑期根據最重的一次判刑執行,而不是數罪併罰。因此,25年是這位70歲前領導人將服刑的最長期限。
然而,另有分析人士指出,藤森之所以從速認罪,是為了避免審判拖延下去,從而影響他女兒參加2011年的秘魯總統大選。藤森的參議員女兒藤森慶子曾誓言,一旦當選就會赦免父親。
藤森被認為是秘魯歷史上最有政績的總統。他剛上台時,秘魯經濟凋敝、政局動盪、百廢待興。面對困境,他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在短短5年時間裏,國家經濟快速增長,社會治安也大有好轉。此外,他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對付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的反政府游擊隊“光輝道路”,並最終成功挫敗了這個恐怖組織。去年11月的民調顯示,有2/3的秘魯人對藤森的統治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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