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調整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
作者:朱稳坦
南京市八城區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將從本月起調整,這是自2006年以來第五次調整。據介紹,2004年,南京市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將被徵地農民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截至今年9月,全市八城區已有3.41萬名被徵地農民領取了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發放基本生活保障待遇2.2億元。
此次調整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鼓勵引導被徵地農民選擇高檔繳費,提高保障水平。同時對75週歲以上老年被徵地農民適當增發保障金待遇。調整辦法為:保障金標準按調整前的月保障金標準的10%增發。最高檔保障金月領取標準達到557元,最低檔保障金月領取標準達到363元。生活補助費標準每人每月增發10%。生活補助費標準達到253和275元。同時,對符合年滿75週歲不滿85週歲,年滿85週歲及其以上條件的人員,保障金標準每人每月增發標準分別由15元、30元調整至30元、60元。保障金從符合條件之月起增調。■快報記者 項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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