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稱“獨派”控告美國失敗是自取其辱(圖)
作者:范凌志
資料圖:陳水扁在警方戒護下抵達法院。(圖:“中央社”)
環球網記者範凌志報道,“台獨”團體“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秘書長林志升2006年控告美國政府的案子,於10月5日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香港中評社消息稱,國民黨“立委”邱毅評價綠營此舉是自取其辱,而由於林志升的主張和之前遞狀到美國軍事法庭的陳水扁“控美案”相似,林案被駁回,是否會對扁控美案形成連帶效應,也很引人矚目。
據台灣《蘋果日報》7日消息,國民黨“立委”邱毅預言,陳水扁“控美案”的下場也必定遭駁回,“根本是自取其辱”。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説,扁提出這個荒腔走板的“控美案”,日後被駁回的結果可想而知。
對案子被駁回,林志升昨説,會和相關人士討論後,採取進一步訴訟行動。而陳水扁幕僚則説:“不予置評。” 民進黨“立委”蔡煌琅卻表示:“人家這麼熱情提出告訴,我不宜潑冷水。”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蔡同榮則説,法庭大都不介入“重大政治事件”,所以林志升案被駁回,“這是預料中的事。”
據報道,林志升之前聲稱“《舊金山和約》並未將台灣‘主權’歸還中國,美國仍是台灣的‘主權’政府”。隨後他控告美國案經聯邦地方法院、上訴法院審理都被駁回,日前上訴到“最高法院”也遭到同樣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