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績效工資改革:改革總體公平能保證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
中新網10月8日電 (羅威)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日前經國務院批准開始在公共衞生和基層醫療單位以及其他事業單位實施。中新網近日獨家專訪了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對事關眾多職工切身利益的績效工資改革做了解讀。
績效工資有關實施細則將很快出台
中新網:人社部的細則大約什麼時候能出來?
蘇海南:10月1日,公共衞生、基層醫療衞生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實施,其他事業單位明年1月1日開始全部實施,因此,有關方面在抓緊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我估計應該快出台了。
中新網:績效工資考核的規則應該由誰制定、怎樣制定一直是最受職工關注的一個問題。比如説,秘書工作可能就是收發文件、上傳下達、抄抄寫寫,怎麼對他考核是合理的?再比如教師工作,是以學生的評分為主還是以科研成果為主?
蘇海南:這是一個非常複雜、非常具體的問題。在進行績效工資改革建立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制度的時候,要有一個清晰的思路,就是參考現代績效考管理理論和方法來做。具體來講,首先,各個事業單位應追求的總體目標必須在績效考核指標中體現,即圍繞本單位公益性服務選擇確定單位層級的績效指標,然後再把這些指標分解到各個部門,各個部門再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業務和具體情況,將這些指標分解到各個崗位和職工。各個崗位的績效指標有的可以和本單位層面的績效指標對接,比如教師、醫生崗位的績效指標,而有的崗位的績效指標則只能間接支持單位層面的績效指標,比如秘書工作。
醫生的考核可以根據“病患者人均就醫費用穩定或下降”、“同類病複診率降低”、“病人滿意度”等來考核,秘書就是要把自己崗位相關職責做好就可以了。老師可以把學生的滿意度作為績效指標之一,但不宜佔較大權重,要圍繞教學質量數量設置其他更重要的指標。績效指標和考核標準應該由事業單位組成的績效委員會或類似機構來制定,其中應有職工代表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