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一司機幫偷盜者望風被判刑11年
新華網南京10月9日電(記者顧燁)江蘇無錫一名貨車司機事先並不知道一夥人僱車是去偷盜,當其發現後非但沒有制止,還自覺幫忙望風。無錫市崇安區法院近日以搶劫罪、盜竊罪,一審判處這位司機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6月的一天凌晨1時許,蔣某、張某、劉某(已判刑)等人乘被告人王某駕駛的貨車到無錫某電鍍廠,王某駕車在廠外等候,其他人持刀、棍翻牆進入該廠,採用持刀威脅、毆打、捆綁該廠職工等手段,劫得鎳板、磷銅板、電解銅板、鉛板、紫銅板等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2萬元。贓物裝上其他車輛後,參與搶劫的人員均上了被告人的汽車,並進行銷贓。
貨車司機王某是淮安市人,在無錫租了輛小貨車,平時幫別人送貨。庭審中,王某稱自己與幾名大盜原本不認識,自己的工作就是開車送人運貨,不知道其他人是如何搶劫、盜竊財物,當時只是看見有人帶了刀棍,認為他們是用於撬門撬鎖,自己主觀上無搶劫故意。
然而,公訴機關指出,早在2007年10月,王某就開車將蔣某等人送到無錫市某銅管廠,自己在廠門外等候,其他人先後翻牆進入該廠,非法佔有該廠的黃銅料、紫銅料等物,共計價值人民幣8000元。2008年9月,王某又開車將蔣某等人送到塑料製品加工廠,自己廠外等候,其他人先後翻牆進入該廠,非法佔有該廠的鋁質模具,贓物銷售後共計得人民幣18000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因看見同去人員帶有刀棍,説明其知道他們是用非法手段佔有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盜竊罪,屬於共犯,依法應負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