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國資委收緊市屬國企向銀行融資
作者:朱稳坦
本報訊(記者 唐小濤)成都市國資委近日發出緊急通知,從嚴審批市屬國企向銀行融資。同時,市國資委開始調查1~9月各企業執行《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融資管理暫行辦法》的情況。該辦法規定,市屬國企的投資項目規模一旦超過3000萬元,必須報市政府審批。
通知稱,從2009年10月1日起,成都市屬國有企業(含下屬子公司)向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短期借款、長期借款、辦理信託產品融資、股權融資、發行債券等融資業務,一律按照有關程序規定報市國資委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以各種形式進行融資。市國資委授權經營企業及市場競爭類企業仍按照原有規定執行,委託監管的國有企業由被委託企業主管部門按通知精神審核後報市國資委審批。
從去年金融危機開始後,成都市就要求國企防範金融風險,要求國企堅決不搞投機。今年初,市國資委擬定6條防範措施,包括拓寬融資渠道、降低成本、調整結構等,並下發了《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融資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委對企業的投融資辦法執行情況調查目前已經展開。此次將重點調查瞭解各市屬國有企業在執行《暫行辦法》時,是否嚴格了投融資範圍,是否嚴格了項目要求,是否嚴格了決策程序,是否嚴格了審批權限,是否落實了實施責任,是否有投融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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