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德”問題嚴重校長將被撤職
新華網合肥10月11日電(記者詹婷婷、葛如江)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安徽省將就《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公開徵求意見,師德建設工作業績有望作為校長任用、教師晉級、先進評定、績效工資發放以及學校整體辦學水平評價的重要依據。
安徽省日前公佈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安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對轄區內師德建設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校長為師德建設第一責任人。對師德建設工作推動不力的地區和學校,要責令其限期整改,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對有嚴重失德行為並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教師,依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撤銷教師資格並予以解聘,同時要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對師德問題突出且屢禁不止的學校,校長應引咎辭職或予以撤職,並追究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直接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對嚴重違反師德規範的人和事,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同時,安徽將完善師德考核辦法,建立師德檔案。採取領導考核與教師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年終考核與日常督查相結合的方法,通過個人自評、學生評議、教師互評、學校總評,對教師師德進行鑑定,並存入教師個人師德檔案。在特級教師、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教壇新星評選和教師職務評聘以及教師績效考核等工作中,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