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語委起草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範
街頭英文標註越來越多,也鬧出一些“笑話”。為此,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單位起草了《公共場所標誌英文譯寫規範》。記者昨天從省質監局瞭解到,“通則”部分已於8月底批准發佈;涉及交通、旅遊等公共場所的七個分則,在國慶前夕剛剛結束意見徵集。就公共場所的英文標註制定地方標準,這在江蘇還是第一次。
這站那站,有時要翻譯有時不要
“×××站到了。”乘坐南京地鐵時,普通話報站過後緊接着就是英文報站,“玄武門站”翻譯成“XUANWUMEN Station”、“新街口站”翻譯成“XINJIEKOU Station”等。根據《規範》草案,後面的這個“Station(站)”完全可以不要。火車站牌、公共汽車站牌、地鐵站名採用漢語拼音,實指某一具體站點時,“站”一般不需譯出。例如,玄武門站就是“XUANWUMEN”、新街口站就是“XINJIEKOU”。
不過,該要“站”的時候還是必須的,且中文的同一個“站”字有不同的英文譯法。草案規定,交通設施中各種“站”根據其功能翻譯。例如,火車站譯為 Railway Station;長途汽車站譯為 Inter-City Bus Station;公交總站譯為 Bus Terminal;公共汽車站譯為Stop;地鐵站譯為Station;出租車上下站譯為 Taxi Stand。
其次,在翻譯地址時讓人頭疼的是“路”,究竟是用英文“ROAD”,還是直接用漢語拼音“LU”呢?草案規定,路、街、巷分別寫成LU,JIE,XIANG,如:中華路“ZHONGHUA LU”;大街、大道、大路、馬路分別寫成DAJIE,DADAO,DALU,MALU;街巷名視為一個整體時,各音節之間不空格,如傅厚崗“FUHOUGANG”等。
而一些曾經備受外國遊客質疑的專有場所譯法如售票處、收費站等,草案也對它們進行了規範。收費站統一翻譯為“Toll Booth”,售票處統一翻譯為“Ticket Office”。
中文一個“園”,英文有六種
遊覽、購物場所是英文標識最集中、也最容易出錯的地方。中文當中各種“園”往往通用,但是到了英文裏就大有講究了。草案明確,旅遊景點中的各種“園”根據其功能翻譯。例如,公園譯為Park;海洋公園譯為Aquarium;動物園譯為Zoo;植物園譯為Botanical Garden;樂園、遊樂園譯為Amusement Park;陵園翻譯為Cemetery。
類似的還有各種“塔”,同樣根據其功能翻譯。例如,紀念塔翻譯為Monument;電視塔譯為TV Tower。
購物場所的規模大小,通過英文譯法就能判斷:集購物、休閒、娛樂、飲食於一體的超級商業中心譯為Mall;中等規模的購物中心譯為Shopping Center;超市譯為Supermarket;經營範圍廣泛,商品種類多樣的綜合性百貨公司、商場譯為Department Store;規模較小,只針對貨品進行分類銷售、不具有休閒娛樂等多種功能的商店或店鋪譯為Shop或Store;連鎖店譯為Chain;特許經營店譯為Franchise;專賣店exclusive agency。
那麼住宿的“飯店、酒店”怎麼個譯法?草案規定,提供住宿和餐飲服務的飯店、酒店譯為Hotel;僅提供餐飲服務的飯店、餐館、酒店、酒家、酒樓、飯莊、食府等譯為Restaurant;專門供人喝酒、小憩的酒館、酒店譯為Bar或Pub;一般的招待所譯為Host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