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人大主任受賄200萬受審 牽出3貪官
原南沙區橫瀝鎮人大主任、黨委書記麥帶根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受賄200萬元,昨日上午在廣州中院過堂。據悉,麥帶根案發後配合檢察機關將行賄的老同學約出,為3宗受賄案提供了重要線索,其中涉嫌受賄者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公訴機關為此建議從輕或減輕處罰麥帶根。
老同學送茶水費200萬
2002年3月至2006年7月期間,麥帶根擔任珠江管理區區長,職權包括珠江管理區的全面工作。2005年間,其負責監督管理珠江管理區安置區前期平整及軟基處理工程。期間,老同學黃某分包了部分項目,因時值工程所需沙的價格暴漲,工程資金週轉困難,遂找麥帶根幫忙併承諾事成會給“茶水費”。
麥帶根答應黃某請託後,召開了領導層會議,要求各部門積極配合黃某的工程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項。事後,黃某用編織袋裝着人民幣100萬元現金,親自送到麥帶根家中。
2006年,南沙出口加工區拆遷工程跨珠江管理區徵地中,因部分村民對拆遷補償價不滿而不願搬遷,通過麥帶根積極做工作,拆遷工作最終完成。為感謝麥帶根提供的幫助,該工程承包人陳某通過黃某用編織袋裝滿100萬元現金送到麥帶根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