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規定高中生每天在校學習不超8小時
作者:朱稳坦
奧數不能作學生錄取依據;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小時……昨日,省教育廳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意見稱,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地教育局長、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落實不力,情節嚴重者可撤職。據市教育局有關人士介紹,這是省政府首次就此發文規範辦學行為。
關鍵詞 教學
小學一、二年級
不留書面家庭作業
針對目前中小學生負擔過重的現象,“通知”明確,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餘年級家庭作業控制在每天1小時以內;初中、高中家庭作業分別控制在每天1.5小時、2小時之內。
對作息時間明確規定:
在校集中學習時間 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小時,每天睡眠時間分別不少於10小時、9小時、 8小時,每天體育鍛煉不少於1小時。
到校時間 走讀生早上到校時間,義務教育學生不早於8:00,高中生不早於7:30。
住校生早上統一起牀時間 初中不早於7:00,高中不早於6:30。
晚自習結束時間 初中不晚於21:00,高中不晚於22:00。不得組織走讀生上晚自習。
高三補課
不得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
“通知”要求,嚴禁學校違規補課。在堅持自願原則下,對高三畢業班學生,學校可根據教學需要,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在寒暑假安排適當時間進行補習,但補習時間不得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氣特別炎熱寒冷時不得安排補課。
關鍵詞 教師行為
教師不得推薦或變相推薦教輔
“意見”要求,教學用書須在省教育廳公佈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教材版本調整須報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核准。學校一律不得違規徵訂和使用教輔資料,也不得允許其他部門、團體和個人在校內組織學生統一徵訂教輔資料。教師不得推薦或變相推薦,及使用教輔資料。由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確定與教材配套的印製作業,由學生自願購買,學校不得強行組織學生集體徵訂。
嚴禁教師實行有償家教
中小學教師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做到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師要關心幫助學習困難的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和體罰學生。
“通知”明確,嚴禁在職教師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舉辦或參與社會舉辦的各類收費培訓和補習班。嚴禁教師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提倡教師利用課外時間免費為學生補缺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