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駁斥全運跳水金牌內定説(圖)

新華網濟南10月14日體育專電 十一運會跳水比賽已於12日在濟南奧體中心遊泳跳水館結束,但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全運會跳水比賽存在“潛規則”,金牌在賽前就已被“內定”。對此,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十一運會跳水競委會執行主任李樺表示,這種説法不負責任、毫無根據。
李樺説:“我認為‘金牌內定’的説法是不負責任的,也是毫無根據的。從本屆全運會採取的嚴格裁判措施和比賽過程可以看出,在競爭異常激烈的全運會比賽中,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左右比賽的結果。”
他補充説,本屆全運會跳水比賽平穩、順利,賽風賽紀良好,沒有出現一例運動隊抗議或者申訴的情況,各單項冠軍獲得者都代表着目前我國跳水運動的最高水平。
李樺表示,十一運會跳水比賽的裁判選拔、裁判制度以及對裁判工作的監督,都堅持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他介紹,參加本屆全運會的裁判員,都是由各個省市選派、游泳中心審核其技術等級後,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批准的。競委會對裁判員實行了封閉式管理,要求裁判員上交了全部通訊工具,在比賽期間一律集體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