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呼籲國際人權條約機構慎對未經證實信息
中新網10月21日電 紐約當地時間20日,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劉振民表示,某些人權條約機構在行使職權時超出公約授權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個別委員濫用職權的現象;各條約機構應維護其工作的嚴肅性和合法性,嚴格遵守條約的授權以及議事規則,謹慎對待來自不可靠渠道且未經證實的信息。
據外交部網站消息,劉振民20日在第64屆聯大三委發表了關於執行人權文書(議題69A)的發言,他指出,中國曆來重視人權條約機構的作用,與之保持了良好的對話和溝通。無論是在審議過程中,還是落實審議結論性建議的後續工作中,中國政府都十分注重與委員會的良好互動。中國尊重並積極考慮委員會提出的建設性意見,並結合中國國情予以採納和落實。同時,為增加人權條約機構專家對中國人權公約履行狀況的瞭解,中國政府還多次邀請有關專家委員到中國進行實地考察,以聽取委員們的建議。
劉振民提出,總體而言,各委員會均能按照公正、客觀和中立的原則開展工作,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某些人權條約機構在行使職權時超出公約授權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個別委員濫用職權的現象;各條約機構應維護其工作的嚴肅性和合法性,嚴格遵守條約的授權以及議事規則,謹慎對待來自不可靠渠道且未經證實的信息。同時,委員會提出的結論性意見應當切合締約國實際情況,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條約監督工作的政治化和選擇性。
劉振民大使表示,中國政府希望人權高專辦和各條約機構繼續加強與締約國的交流與對話,充分聽取並尊重締約國意見。不斷改進人權條約機構的工作程序和提高效率既是條約機構自身的責任,也是各締約國政府的職責。中國願與各國一道努力,繼續支持人權條約機構及條約報告制度根據形勢需要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