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將酒後駕車與保險費率浮動掛鈎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原定於10月15日告一段落的酒後開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將延續至12月底。據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長洪維志介紹,我省酒駕處罰與保費浮動和個人信用制度掛鈎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實施細則將在近期出台。
洪維志説,自7月1日開始,我省開展嚴打酒後開車違法行為百日專項行動,在此期間,全省各級交巡警部門共查處酒後駕車18714起,其中,揪出的醉酒開車2020起,暫扣駕照16398本,拘留1673人,因酒後開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6.5%。其中有近350名開車“醉鬼”未被拘留,是因為一部分醉酒開車的還在調查取證。洪維志透露,省公安廳已經協調監察、交通、文明辦、人民銀行南京分行、保監辦等部門,制定酒後開車違法行為與保險費率浮動制度。目前該政策的基本框架已經擬定,具體實施細則將在近期敲定出台。此外,酒後開車還將與個人信用掛鈎,該政策細則也在擬定之中,今後有可能對酒後開車的實行“實名曝光”。 (蘇交軒 於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