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釣魚執法事件當事人要求返還車輛
作者:朱稳坦
人民網上海10月23日電 (記者 包蹇)今天下午4點,因認為被放“倒鈎”而自殘小指的孫中界,在律師郝勁松陪同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遞交説明,要求返還車輛和陳述、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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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返還車輛和陳述、申辯的説明
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09年10月14日下午,我開車在魯匯加油後,接到公司的通知去航頭接人。當我沿閘航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召泰路路口時,有一名二十多歲的挎了一個包的男子在我行駛車道的路中央擺手。我被迫停車後,該男子未經我的同意,便拉開車門上了車,同時可憐的説:“兄弟幫幫忙,我凍了一個多小時了,又打不到車,到航頭有急事”。我當時看他可憐且順路,就沒有讓他下去。過了一會,該男子説到了,掏出十元錢扔在車上就開始搶我的鑰匙,左腳熟練地踩剎車,且撕破了我的褲子。
同時,一輛麪包車直奔我的車頭,幾個人從車上跳下後直接將我扣押,我當時想報警,但他們卻把我的手機、鑰匙、駕駛證搶走。他們不由分説將我押上面包車開到一個衚衕,又將我押上一輛依維柯。隨後他們在沒有出示證件的情況下,他們以不讓我撒尿脅迫我簽了一張單子,且該單子一直摺疊着,不讓我看見內容。他們説我開黑車是對我的污衊,我便將手指剁傷以證明我的清白。
綜上,現有證據足以證明我好心搭載的那名“乘客”已事先同你局溝通好,你局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序,採取欺詐、脅迫、暴力等違法方式,將我駕駛的金盃車輛扣押,我強烈要求你局立即將錯誤扣押的車輛返還給我,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要求向你局陳述、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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