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擬禁止教師有償家教惹激辯 將開立法聽證會
對於教師有償家教,禁止還是放開?山東、浙江立法機關正在審議中的兩個地方性法規草案,規定明顯不同,卻同樣引起了激烈的辯論。如何在教育公平與教育資源的充分利用之間,尋求到最佳的契合點,對立法者是個考驗。值得肯定的是,兩省邁出的這一步,將教育體制改革過程中深層次的問題放在立法層面加以解決,頗具立法直面民生難題的勇氣。
正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的《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和激烈討論。因為該條例如經審議通過,就意味着山東省將成為全國第一個以地方性立法形式,禁止在職教師從事兼職、有償家教的省份。屆時,在山東省,“教師兼職家教”亦將被定性為違法。
草案規定,教師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課餘時間組織學生進行補課,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類補習班。違反規定者,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給予處分。
當前,針對此項規定,社會各界表達出截然相對的兩種觀點。
【支持方】有償家教是挖義務教育“牆角”
“草案的事情我聽説了,希望能早通過。”在濟南市泉城中學門前,準備接孩子的張女士談到教師兼職家教一事毫不避諱。她説:“我兒子的班主任就辦了一個補習班,課堂上授課,補習班上帶着做練習題,成績好的差的都要參加。説是鞏固課堂內容,我看其實意義並不大。”
誠如張女士所説,近些年來,教師兼職辦補習班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學生參加補課獲取知識,教師從中收取費用。然而,這卻引起了不少學生家長對“補課”必要性的質疑,大家普遍認為,既然是對學生有用的知識,教師就有義務在課堂上講,沒必要拿到“小灶”上補。
採訪期間,眾多家長聞聽記者來意,也紛紛過來抱怨。其中,同為接孩子放學的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的孩子一個月光補課費就高達600多元,不補又擔心別的孩子學的比自己孩子多,只好硬着頭皮參加補習班。
連日來,記者陸續走訪了濟南市多所中學,在與眾多學生家長的接觸中發現,大部分家長對教師“開小灶”辦班授課一事深為頭疼,希望條例能夠審議通過,讓孩子在課堂裏接受全部的教育,莫讓某些唯利是圖的教師挖了義務教育的“牆角”。
【反對方】師生各取所需不宜強行禁止
孫華(化名)是濟南市某重點中學的語文教師,專門負責高三課程輔導,具有豐富的授課經驗,連續多年被評為省級優秀人民教師。在學校授課之餘,她也為部分學生開起了“小灶”。
近日,經朋友百般勸説,孫華終於接受了記者“苛刻”的要求———到“小灶”課堂採訪。“小灶”課堂是由卧室改裝的一個小間,20多平方米的空間裏擺放着3排桌椅,正前方牆上掛着一塊黑板。
“那時候,班裏4個重點‘苗子’各科成績都很好,就是語文稍差些。我一氣之下就把他們帶回家免費講課,沒過多久,他們的成績果然大幅提高。後來,這事傳了出去,很多家長託關係、求情找到我,讓我給他們的孩子補課。我實在推脱不了就只能收下,收點費用,漸漸的就發展成了現在這個30多人的班。”孫華告訴記者,“我收學生標準還是蠻高的,不是優等生我不收,基礎不好也不收。”
對於正在審議中的草案,孫華只是微微一笑,“真的通過了就不教了,免得戴上一頂違法的帽子。”
得知記者的來訪目的,一位學生家長早早地來到“小灶”課堂。他介紹説,女兒在全年級排名前20,但他還是不放心,希望女兒在高三的衝刺階段穩步提升,考進一所名牌大學。
對此,山東大學國際教育學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表示,草案被網絡熱炒本身,就已將公眾視線引入一個偏激的概念———教師辦班授課僅僅為了賺錢。其實這是對辦補習班意義的一種曲解和誤讀。
他認為,在教師隊伍中,不乏有一些人採用“大課堂一半、小課堂另一半”的方法誘導學生補課。然而,絕大部分補習班是老師與學生相互選擇的結果,初衷是為了更好地提高學生成績。草案的規定過於絕對,將兩者混在一起做了“一刀切”。
【法律人士】公平教育觀念納入法規視野
這份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提請該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除了對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加以禁止之外,還分別對教學內容和課程管理、學校辦學標準、教師工資的按時發放等進行了重新規範,旨在破解近年來該省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
儘管草案還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但就目前所引發的爭論來看,足以證明教育體制改革過程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已漸漸為人們所熟知和關注。
據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曾有多家省內外新聞單位希望就草案內容進行採訪,都被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婉言回絕,理由是草案正在審議中,不便接受採訪。據悉,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於10月30日在濟南就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屆時將統一接受採訪。
山東省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從事義務教育法研究工作多年,曾受山東省統戰部邀請就義務教育改革工作向國家建言獻策。
對於草案,他感觸頗深:“有償家教”是老師將授課內容作為一種商品進行出售的商業化模式,在這個“賣方”占主導地位的市場中,極容易造成學生受教育的不平等。然而,嚴令禁止教師從事課堂之外的授課活動,又是對教育公共資源的浪費。因此,如何在兩者間尋求最佳的契合點,將是本次立法聽證的最大看點。
“教育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持續發展,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是政府的基本職能,必須得到極大關注和極大投入。教育體制改革的發展必須從教育投資經費、教師隊伍建設、教育設施管理三個方面同時着力。”王玉亮説,“草案的提出本身就具有劃時代意義,它標誌着素質教育、公平教育已逐漸為政府所重視,並被納入了法律視野。”(餘東明 王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