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對特殊用途海島進行“特別保護”
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吳晶晶 胡浩)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開始二審的海島保護法草案規定,對特殊用途海島實行特別保護。
草案規定,領海基點所在的海島,應當由海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保護範圍,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備案。禁止在領海基點保護範圍內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其他可能改變該區域地形、地貌的活動。確需進行以保護領海基點為目的的工程建設的,應當經過科學論證,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同意後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草案規定,禁止破壞國防用途無居民海島的自然地形、地貌和有居民海島上的國防用途區域及周邊地形地貌。禁止將國防用途無居民海島用於與國防無關的目的。
草案同時規定,國務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海島自然資源、自然景觀及歷史、人文遺蹟保護的需要,對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依法批准設立海洋自然保護區或者海洋特別保護區。
此外,國家支持利用海島開展科學研究活動。在海島從事科學研究活動不得造成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破壞。
草案規定,海島開發利用必須採取嚴格的生態保護措施。有居民海島的開發、建設應當遵守有關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土地利用、海域使用、水資源和森林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海島的開發、建設不得超出海島的環境容量。
草案規定,嚴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島沙灘建造建築物和設施,嚴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島沙灘採挖海砂,嚴格限制填海、圍海等改變有居民海島海岸線的行為,嚴格限制填海連島工程建設。
草案對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劃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作出規定,從事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確定的可利用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活動,應當遵守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利用規劃,採取嚴格的生態保護措施,避免造成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