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石化建材集團原董事長終審維持無期判決
作者:朱稳坦
本報訊 記者昨天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去年以來備受關注的王先龍案件已二審審結,高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王先龍以原“省石化建材集團公司董事長”的身份成為浙江省又一個倒下的廳級幹部。
今年7月9日一審開庭時,在公眾視野裏已經消失了一年多的王先龍,站在被告席上,頭髮業已花白(本報8月21日B2版曾報道)。
王先龍曾經仕途順利,1991年,時年38歲的王先龍出任浙江省商業廳副廳長,隨後在2003年出任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而2003年,正是王先龍開始涉案的那一年。
根據法院最後認定的事實,2003年,王先龍受國有公司石化建材委派到華龍公司任董事長、總經理。當時,曾經的同事帶着兩名台州私營老闆(三人此後成為同案被告)找上了門。老闆們有項目,華龍公司有資金,一拍即合,事後該項目所涉的安置房回購款1.13億餘元中,華龍公司應得的6311萬餘元被合夥侵吞,王先龍拿到了800萬元。
王先龍的罪名一共有三項: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所謂“濫用職權”是他曾經阻擾石化建材收購浙聯房產從華龍公司退出的股份,造成石化建材至少損失1.4億餘元。
今年7月9日,案件在衢州中院開庭審理的時候,被告席上的王先龍突然否認了公訴人對其的全部指控,大呼“冤枉”,令此案陡生變數。案件連審三天,其中一天一直審到深夜11點。
8月20日,衢州中院作出“無期”的一審判決後,王先龍的妻子、浙江某企業副廳級幹部張某當庭喊出了“我要上訴”。
本報記者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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