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定高層建築起火可申請直升機救援
作者:朱稳坦
本報訊 昨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12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高層建築火災現場指揮部有權調動公安、交通、供水、供電、通信、醫療救護等單位形成全方位救援,必要時可申請調動直升機參與救援。
高層建築是指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築,及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二層及二層以上的公共建築。我市高樓林立,高層建築消防問題突出,全市已有高層建築9778幢,在建高層建築4261幢,均居全國前列。市法制辦主任唐建華説,我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存在責任不明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監督不到位等問題,有必要為此立法。
依照規定,高層建築投入使用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消防安全設計。廣告牌、雨篷等外牆設施不得妨礙消防排煙和火災撲救。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確保疏散通道、樓梯、出口等安全疏散設施暢通,消防車道等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設置妨礙通行和撲救的障礙物。否則,單位將遭罰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個人則要遭罰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同時,高層建築的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在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不過,如果高層建築發生火災,大多數時候還得靠市民自救,因為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消防車只能爬升100來米,我市消防車最高只能爬升50多米。如何自救呢?依照規定,高層建築的賓館客房將配備手電筒、防煙面具等逃生器材。設置在高層建築內的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可配備緩降器、軟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設施。當然,市民自己也可準備救生繩、手電筒等工具以防萬一。
首席記者 李偉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