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院開審以村委會主任為首36人聚眾鬥毆案
人民網西安10月28日電(王慶濤、程曉傑、楊彥)36名被告人一字兒排開,140名警力進行持庭警械,10月26日上午,陝西韓城法院開始公開開庭審理龍門鎮上白礬村村委會主任程羣星等36人涉嫌聚眾鬥毆一案。據悉,韓城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有涉嫌聚眾鬥毆、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盜竊,多達6個,整個庭審將持續5天。
為了搞好這次庭審,韓城法院院長皎西平親自擔任庭審總指揮,並組成案件審理組、庭審保衞組、後勤保障組,刑庭庭長薛建彤擔任審判長。庭審過程進行電視直播,庭審首日參加旁聽羣眾達300餘人。
檢察院指控,2008年12月6日,被告人程羣星以白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不履行付給村委會30萬元土地租賃費合同為由,指使陳子龍(批捕在逃)糾集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到該公司勒令停產,被告人梁彥民指使梁小龍將陳子龍所駕駛的轎車砸毀。被告人程羣星得知其車被砸後,糾集被告人程滿星、程有興、薛慶林(批捕在逃)等20餘名社會閒散人員趕至白礬礦業公司鬧事,因砸車的梁彥民等不在,便揚言明日再來,隨後將該公司的運輸通道挖斷。次日下午1時許,該程再次指使薛慶林糾集被告人晉維莎、樊澤亮、樊毅鋒等50餘人,駕駛十餘輛車,手持洋鎬把,跟着程滿星的剷車來斷路時,被告人王武傑、梁衞民、王宏等20餘人手持洋鎬把上前阻擋,發生互毆,互毆中梁小龍受重傷,梁衞民、王宏等4人受輕傷。檢察院還指控,被告人李根生、苟海鵬、劉波、樊澤亮等先後4次攜帶砍刀、木棍尋釁滋事,打砸公私財物,致人輕傷。被告人晉維莎夥同趙寶軒等以“放鴿子”的形式敲詐錢財,搶劫晁某人民幣12800元,敲詐勒索趙某15000元,分贓後全部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