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詐騙千萬元的韓國人被判入獄8年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沈松報道,據韓聯社10月30日報道,韓國昌原地方法院30日 判處在中國騙取1000多萬人民幣、造成許多家庭家破人亡的韓國人呂某有期徒刑8年。
法庭判決書指出,被告的就業詐騙行為給受害中國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痛苦, 不僅在中國引發社會問題,還損及國家形象,因此判處重刑。
判決書還指出,被告在犯罪過程中炫耀與政府高層有親密關係,偽造政府公文,為躲避 警方調查,甚至給警官行賄,犯罪行為非常惡劣。儘管被告返還部分金錢,深切反省錯 誤,但鑑於犯罪手段和造成的損失規模,決定予以嚴懲。
從2006年4月開始,案犯呂某(47歲)以在韓國安排廠工為由,前後兩年的時間裏從 790餘名中國海林市朝鮮族和漢族手中騙取了1042萬元(12.6億韓元)介紹費。該案涉 及人員眾多,造成後果極其嚴重。不少家庭因此家破人亡,有2人絕望自殺。
呂某於今年2月在韓國慶南被捕,並被拘留起訴。昌原地方檢察廳在今年7月將沒收的 4.5億韓元,返還給了受害者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