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起訴河北邢台政府不兑現1650萬招商獎金
作者:朱稳坦
10月26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被稱為“最牛政府獎金”的民告官案件。原告韓傑起訴邢台市政府不兑現其承諾的1650萬元招商引資獎金。
1999年,邢台市出台了《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內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步伐的若干規定》,其中第三十八條規定:引薦內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資的(含嫁改、收購、兼併、參股、重組、租賃我方企業的投入),可按外方投資額的1%~2.5%提取獎金。由於該文件總條款為60條,因此在當地被簡稱為“六十條”。
2003年“非典”期間,韓傑領港商到邢台考察,後港商在此投資建廠。這個項目當時是邢台市引進的最大的海外投資項目—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和建滔(河北)化工有限公司。一期投資9億元,二期投資7.5億元,目前正在籌建三期。
如果建滔投資額(兩期投資)按16.5億元計算,根據“六十條”的規定,按1%提取的話,項目引薦人的獎金額將達1650萬元。然而,這筆錢,邢台市政府始終沒有兑現。在經歷了多年的拉鋸戰之後,韓傑將邢台市人民政府起訴到法院,理由是邢台市政府行政不作為。
“政府文件不是懸賞告示”
邢台市於1999年發佈“六十條”後,2003年再次以(2003)15號文件重新頒佈了上述規定。兩個文件因其總規定條數均為60條,因此被稱為新、老“六十條”。
新、老“六十條”都這樣寫道:“引薦內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資的(含嫁改、收購、兼併、參股、重組、租賃我方企業的投入),可按外方投資額的1%~2.5%提取獎金。”
而在當庭質證中,邢台市政府的代理人表示,這個獎金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在被告一方提交的證據“辦字(2006)36號文件”,邢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報告中明確寫道:“邢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鼓勵招商引資的‘六十條’是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不是面向社會的懸賞告示。‘六十條’中對此類情況的提法是,項目受益單位‘可以’給予獎勵,但不是強制性必須獎勵。”
但原告認為,“市政府怎麼能夠先把‘六十條’吹出去了。遇到具體事情,又玩文字遊戲?”
“主要是這次要給的錢太多了。”韓傑的代理律師馮雲説,“估計是他們(指邢台市政府)定這個文件的時候根本就沒想到會有這麼大的投資,所以在條款中沒設上限。”在邢台經營軸承生意多年的劉國永告訴記者,當年在邢台投資超過1000萬元都算“了不得的大生意”了,“引來個上百萬元的投資,兑現個兩三萬元獎勵,給的都挺痛快的,而且在當地也不算少了。”
在被告市政府一方向法庭提交的證據中,記者發現有一份文件表明,這個項目的落户縣——內丘縣,曾經在2004年年初,把邢台市商務局作為“引薦人”,並由內丘縣政府頒發了1萬元獎金。
內丘縣政府2004年12月15日《關於香港建滔焦化項目落户內丘情況的説明》寫道:“根據我縣參與考察活動的人員回憶,當時隨同考察的還有幾位不認識的人員,由於未作介紹,因此並不知道這些人員的名字和具體情況,也沒有人提到項目引薦人事宜。”
韓傑對此表示憤怒:“當時宴會上,他們縣委書記特意把我叫起來説,‘這是韓傑,咱們這項目的大功臣!’當場幾十個人都給我鼓掌。縣裏電視台全程有錄像,他們要是回憶不起來,可以看錄像去!”
機緣巧合的引資
韓傑是河北人,工作後定居北京。上世紀90年代初,他從國有企業“下海”,從事進出口生意,因此認識了不少外商、港商。
據韓傑介紹,當時,鮑林鍵任職於香港建滔化工集團,該集團是全球最大的覆銅面板生產企業。覆銅面板生產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溶劑是甲醇經氧化後的產品甲醛,而甲醇通常由石油化工的方式獲得。2003年年初,國際原油價格飛漲,建滔集團急需找到替代方式生產甲醇。
生產甲醇的另一種方法,是對煉焦時產生的焦爐煤氣進行脱硫處理,在催化劑下合成。鮑林鍵一行的目的是在內地尋找合適的地方建廠,以煤化工的方式生產甲醇。當時,建滔計劃在內地投資一個年產10萬噸甲醇、100萬噸焦炭的企業。
2003年3月,鮑林鍵等人開始在產煤大省山西、河南、山東等地考察投資建廠事宜。韓傑在鮑林鍵一行路過北京回香港時,款待鮑林鍵一行。席間韓傑瞭解到鮑林鍵的目的後,建議他們去河北看一看。不僅因為河北有煤,更重要的是,韓傑在老家河北“有人”。
在河北考察的第一站就是邢台,“當初去邢台是因為邢台的煤開採年頭少,煤質也比較適合。再有就是去邢台投資可能政策條件比較好。”韓傑回憶説。
由於先前準備比較充分,鮑林鍵一行在邢台的考察很順利,建滔很快就決定在邢台市下轄的內丘縣投資建廠。一期投資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