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總統表示不再為批准里斯本條約提新條件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布拉格10月30日電(記者 孫希有)捷克總統克勞斯30日發表聲明,對歐盟峯會同意捷克為批准《里斯本條約》提出的條件表示歡迎,表示不會為批准條約再提出新的條件。
歐盟輪值主席、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29日在布魯塞爾説,歐盟峯會當天同意捷克為簽署《里斯本條約》提出的條件,歐盟將“以一種令捷克及其鄰國都能接受的方式”,使捷克在履行《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方面享有一定的豁免權。歐盟的這一決定,掃清了《里斯本條約》生效道路上最後一個政治障礙。
據捷通社報道,克勞斯在聲明中説,這是可能取得的最大成果,他不會為《里斯本條約》的批准再提出任何新的條件。
克勞斯簽署條約還需等待捷克憲法法院作出裁決。捷克憲法法院27日討論了捷克部分議員的上訴,這些議員認為《里斯本條約》的個別條款違反了捷克的法律,力圖阻止《里斯本條約》的通過。據報道,捷克憲法法院將在下星期作出裁決。
歐盟領導人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正式簽署《里斯本條約》,旨在取代被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投否決的《歐盟憲法條約》。但《里斯本條約》須經所有成員國批准才能生效,目前在歐盟27個成員國中只有捷克尚未批准該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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