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管局長:局面失控時城管要學會跑
作者:贺超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周文 陸璟) 昨日,廣州市城管局局長李廷貴做客《溝通無界限 行風大家談》節目時語出驚人:在制止不了違法現場時,城管人員要學會“跑”!記者瞭解到,這項“管城經”已成為城管隊員培訓內容之一,“跑”是為避免與流動攤販發生正面衝突,其目的為“親民城管”。
大城管的事將更雜
廣州實行大部制以後,城管局變成了城管委,究竟“局”和“委”在工作職能上有怎樣的不同呢?李廷貴介紹説,今年根據大部制的改革,整合市建委、市政園林局、城管局有關的職能部門,管理和執法相呼應。管理的資源主要是負責市政管理,園區管理,市民景觀,環境衞生、以及一些城管綜合執法的綜合管理職能。李廷貴形象地舉例説:“城市髒了就要清掃,破了就要維修,就是蚊子、蒼蠅、蟑螂多了,我們也要消除。”
城郊設點擺賣
而在商業密集地帶走鬼層出不窮,現場有市民提出,城管到底管還是不管?李廷貴表示,流動攤販不少是家庭經濟困難户,對流動商販的管理應人性化,分別對待和分別管理,現在實行“城市主幹道實行嚴禁,次幹道實行嚴控,進行規範管理”。
“在‘雙規’(規定時間與規定路段)條件下,以及在不影響交通、市容、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三不’情況下,可考慮就地引導攤販入場入室和劃時段、劃地段經營。目前已在番禺、蘿崗、南沙進行試點。”李廷貴表示,但老城區人流密集,如果允許流動攤販擺攤設點,將會影響到市民的生活,老城區或永遠不劃定走鬼經營區域。
局面失控城管要“跑”
不少市民反映城管隊員及協管員隊伍素質不高。李廷貴坦承,城管在三個方面需加強:一個是素質形象,提升相應隊伍素質方面要引進優秀人才;第二是服務素質,講文明執法;第三是執法形象,嚴格按照執法條例工作。
李廷貴向城管隊員提出建議,在對流動攤販執法時,遇到對方人數較多,違法場面難以控制,多方教育無效時,城管人員應學會“跑”,即先行離開,保持克制,不與攤販發生正面衝突,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發生,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文明執法。目前,學會“跑”這項“管城經”已成為城管隊員培訓內容之一。
對於協管員,將督促聘錄部門提高門檻,招聘一些高素質的,把好培訓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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