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解析謝才萍案四焦點 謝稱不判死刑就滿足
作者:贺超

謝才萍(左一)黑社會團伙在法庭上等待法官宣判 記者 楊帆 攝
[“黑老大”謝才萍一審獲刑18年](https://>點擊查看更多新聞圖片<em data-scene=)
並處罰金102萬;其情人羅璇被判刑4年零6個月
本報訊 昨上午,備受關注的謝才萍案一審在市五中院落下帷幕。22名被告被判處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謝才萍被判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5項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判處18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2萬元。曾是謝才萍情人的羅璇,因有立功表現,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渝北區某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兩個“保護傘”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3年、12年。
謝才萍,外號“謝姐”,是我市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團伙首犯中唯一的女性,又是涉黑“保護傘”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的弟媳。
法院一審認定,2004年9月以來,謝才萍先後夥同他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2006年4月,謝才萍因賭博罪被渝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2008年4月,謝才萍接受陳曉容建議,與唐家政等人商議決定再次開設賭場,並議定了賭場規則、賭博方式等。2008年4月至8月期間,謝才萍先後糾集唐家政、唐曉青等人作為賭場股東,從賭客贏的賭資中抽頭獲取利潤;為方便賭客,聚集賭場人氣,她還吸納陳曉容、黃冬梅等人在賭場放高利貸。其中陳曉容和黃冬梅還負責監督股東上場坐莊。謝才萍還專門安排胡維、唐顯駿、李小華等人負責在賭場中抽頭(即從賭場盈利中提取利潤),安排李紅明等在賭場被查獲時替老闆頂罪。由鄧毅、趙中海負責放哨,由羅璇負責接送謝才萍到賭場。
“由此形成了以謝才萍為組織、領導者,以唐家政、唐曉青等為參加者的,以開設賭場為主要犯罪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判決書中稱,該組織開設賭場活動中,不僅實施非法拘禁便衣警察及欠債賭客、在賭場提供毒品供賭客吸食的違法犯罪活動,還多次向公安部門有關人員行賄,以獲得非法保護。謝才萍開設賭場10餘處,獲利200多萬元。
宣判結束後,謝才萍表示跟家人商量,考慮是否上訴。羅璇等人也表示,考慮是否上訴。陳曉容、郭勝、甘勇等人表示要上訴。
宣判現場
謝才萍:“只要不判死刑就滿足了”
為保證被告安全、按時到達法院,昨晨7時30分,市五中院的法警就到看守所,14輛警車將被告們押解到法院。
到法院時才8時10分。由於出門太早,被告們都沒吃早餐,見離開庭時間還有1個多小時,法警們給被告買來稀飯和包子。吃早餐時,謝才萍的情緒漸漸平靜,且胃口也不錯,早餐吃了兩大碗稀飯和4個包子。
據瞭解,謝才萍在宣判之前,一直很緊張。不太懂法律的她不知道自己會被怎樣量刑,不停唸叨:“只要不判死刑,我就滿足了。”法警一邊安慰她,一邊給她講,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也會公正判決。
法官在宣讀判決書時,其他被告都直直地坐在凳子上,一動不動,除了謝才萍。從旁聽席上望去,只能看到她半邊臉,她的眼睛總是不停地往左側瞟,嘴巴不停地動。據當時坐在旁邊的律師稱,謝才萍一直小聲嘀咕:“我哪是黑社會哦……”
當聽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18年時,謝才萍面部表情很平靜。宣判完被押回羈押室時,唐家政喊冤枉,走在最後一個的謝才萍立即回應,也喊冤,還爆粗口,對檢方和法官罵了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