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要求養犬辦公開千萬元管理費去向(圖)

今年8月9日至8月23日,鄭州市養犬辦去西北四城市考察養犬管理工作。這是考察“成果”。
核心提示
鄭州養犬辦“重收費,輕管理”,被人質疑,面對日益嚴重的狗患,眾多市民對目前犬隻管理狀況表示嚴重不滿。
昨天,本報在A16版刊發《“養犬辦”被指只管收錢不管事》一稿後,引起了眾多網友和市民的強烈共鳴,不少民眾發帖、打電話要求撤銷“只收狗錢,不辦狗事”的“養犬辦”,要求有關政府機關改變管狗目的,不要把辦狗證當成斂財手段。
有市民依據有關法規,正式向鄭州市政府提出申請,要求公開1270萬元養狗管理費的去向。
□記者 黃普磊 蔡君彥/文 首席記者 張鴻飛/圖
網友:“養犬辦=打狗辦=斂財辦”
“要求養犬辦財務公開。”“強烈建議撤銷養犬辦!收費高,不辦實事!早點撤了好!”昨天,不少讀者致電本報、在大河論壇發帖留言,表示對“養犬辦”的強烈不滿。
昨天,市民楊女士專門打來電話。據介紹,早在2007年10月1日鄭州市開始辦理養犬證的第一天,她就帶着愛犬登記辦證,同時為狗狗注射了狂犬疫苗。“狂犬疫苗的有效期是1年,可不知道為啥,他們把第二年注射疫苗的時間安排在10月20日,錯後了20天,這期間萬一出問題怎麼辦?作為政府專門設的管理部門,安全問題不是他們該充分考慮的嗎?”楊女士説,當時,這種“疏漏”讓她左右為難,不知道該不該自行帶狗狗去打疫苗,她打電話到養犬辦詢問,工作人員也説不清楚。
“我們交了錢,養犬辦給我們發的狗鏈子卻根本不能用。”楊女士還告訴記者,因為她家養的犬隻體型較小,較大狗鏈子戴上就掉,根本沒有辦法使用,但養犬辦的人根本不管這個問題,今年年審時發的鏈子仍然只有一個型號。“養犬辦的人説,只要年審了戴不戴鏈子都行!”
網友“鄉村音樂”發帖説,養犬辦收取的只是守法養狗人的錢,增加的只是守法人的成本,違法養狗卻沒人管,違法成本太低。“看看金水區張寨南街八棟樓社區就知道了,社區每天早6點、晚6點有多少狗在社區閒逛!到處是狗屎、狗毛、狗叫聲,尤其是經常有狗叫聲響徹整夜。這一切有誰前去管過?”
網友cherry發帖説,納税人養活行政人員,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應該是為老百姓服務,而不是藉機斂財,任何一個納税人都有權知道1270萬元養狗管理費怎麼花了!養犬辦、財政局避而不答不能不讓人懷疑其中的貓膩。一位大河網友評論説:“養犬辦=打狗辦=斂財辦——該是曬賬的時候了!看看1270萬元都用到什麼地方了,那可是老百姓交的血汗錢!”
“政府部門‘盈利式’管理是狗患不斷的根源,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而不應該讓養犬辦通過殺犬、辦證的手段來創收!‘創收刺激執法模式’暴露出的是管理者的懶政和弱智!設置一個以斂財為目的的養犬辦只會激化社會矛盾。”一位社會學家給記者打電話説。
律師:申請公開養犬管理費去向
“我已經通過鄭州市政府網站提交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了,系統也提示説提交成功。”昨天下午,律師武建新對記者説。武建新本打算向鄭州市政府、鄭州市市政局、鄭州市財政局各發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卻發現只有鄭州市政府網站上設有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昨天中午,她以公民的身份,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填寫了一份“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所需信息內容描述為: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所收取的養犬管理服務費總額及用途,要求有關政府部門能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給予回覆。
“養犬本身只是一種普通的民事行為,公權不應該一律干涉,該干涉的只能是影響社會、國家利益和影響他人的不合法、不文明具體行為。”武律師説,具體到養狗方面來説,對那些影響公共場合衞生、犬吠擾民、縱犬傷人、遺棄犬隻等行為,公權部門應該進行干涉,而對於那些文明養狗的市民來説,則不應該干涉過多。
武律師表示,從之前的城市限制養犬條例,到後來的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名稱變了,立法宗旨也應該隨之改變。如今,如何加強管理、減少直至杜絕不文明養犬行為,使得養犬者和不養犬者和諧相處,才是立法的初衷,否則,只管收錢卻疏於管理,很容易重蹈覆轍,繞回到限制養犬的老路上去。
武律師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何時能給予回覆?昨天下午,記者登錄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撥通了網站上公佈的鄭州市政府辦公廳的諮詢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允許公開的信息範圍之列,都會予以回覆,時間為收到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
“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屬於可公開的信息範圍。”武律師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其中第一條就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部門向養狗市民收取管理費用,自然關係到公民的切身利益。不過,對於能否獲取想要的信息,她充滿期待,同時也表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