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徵集工作試行辦法公佈 年齡放寬到24歲
作者:贺超
新華網北京11月6日電(黎雲、張彥中)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近日公佈了《女兵徵集工作試行辦法》,2009年冬季女兵徵集工作全面推行面向社會普遍報名徵集,通過量化評價和遴選徵集合格兵員。國防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稱,對違反徵兵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年齡最多可放寬到24歲
按照《試行辦法》規定,女兵徵集的政治條件和體檢標準不變。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佈的《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佈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女兵徵集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與男兵徵集標準不同的是,職高、中專和技校畢業生不在女兵徵集範圍之內,只徵集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各類院校的往屆畢業生也未列為徵集對象。
為多徵集高學歷女青年入伍,專科應屆畢業生的徵集年齡放寬到23歲,本科應屆畢業生年齡放寬到24歲。
高校女性應屆畢業生可提前參加預徵
這位負責人介紹,今冬徵兵開始前,各地都會發布女兵徵集公告,重點説明女兵條件、程序方法;明確報名時限、地點以及有關要求。徵集公告要在報名前至少1周時間發佈,並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張貼。
此前,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在本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中進行預徵登記。高校女性應屆畢業生預徵工作與男生的預徵工作同步進行,被確定為預徵對象的在年底徵兵時可持《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登記表》和證件到户籍所在地報名,與其他應徵女青年統一衡量。
未被確定為預徵對象的女青年,冬季徵兵時根據徵集公告直接前去報名應徵即可。
初審合格者被確定為體檢對象
按照《試行辦法》規定,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要設立應徵女青年報名站,由兵役機關會同同級教育、公安、衞生和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組織實施。在徵集公告明確的報名時間內,對前來報名應徵的女青年,均要予以受理。
應徵女青年報名時,需要查驗各種身份證件和學歷證書。公安機關還將審驗應徵女青年的户籍、年齡;教育部門負責通過網上查詢等方式審驗學歷。户籍、年齡和學歷符合條件者參加身高、體重和視力等項目身體初檢,合格者將被確定為體檢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