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部門被媒體曝光致不良影響將扣分
作者:贺超
四川省人民政府部門績效管理辦法發佈
即日起,66個省政府部門將全面試行績效管理辦法,首次評價結果有望於明年初向社會公佈。《四川省人民政府部門績效管理辦法(試行)》近日發佈,正式取代運行了16年的目標考核制度。
根據《辦法》的規定,省政府將成立專門的目標績效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對省政府部門的績效管理和對市(州)的目標管理工作。主任由常務副省長擔任,省政府秘書長任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財政廳、監察廳、審計廳、法制辦等11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並邀請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和省直機關工委參與。
在進行績效評估時,社會公眾的評價權重佔比20%。據悉,社會公眾評價由省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承辦,分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務對象和專家學者4個大類,重點針對部門服務的意識、能力、效率和成效進行民主測評,需要40個工作日。
其中服務對象包含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每個部門的不同職責和特點將選取不同的調查樣本,但必須都是被評部門職責涉及的個人和企業。比如在評估税務局時,服務對象是納税人;給教育廳打分時,對象就會換成學校老師和學生家長。社會公眾評價體系的工作規範尚未最終出台,但根據目前的設定,參評單個部門的服務對象樣本規模將在250個以上。
計算最終得分時將參照以下公式:省政府部門績效管理得分=政府領導評價得分+績效組織評價得分+社會公眾評價得分+創先爭優加分-特殊情況扣分。其中獲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部門可獲得每項計1分的獎勵。當部門或主管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批評時,每次扣1分;被中央主要新聞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時每次扣1分;根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受到問責時,每人次扣2分。
據瞭解,每年的政府績效評估工作將於省“兩會”前完成,並將結果向社會公佈。同時,評估結果還將抄送省委組織部,成為幹部任用的參考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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