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國間諜案”爆發 釣魚執法誘人上鈎
作者:贺超
美國“釣魚執法”炮製“中國間諜”
至今懸而未決的吳振洲案,可能是李文和案的歷史重演。
1999年12月,因涉嫌“充當中國間諜、向中國泄露W88核子彈頭資料”,供職於美國能源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的華裔科學家李文和被美國警方逮捕。次年9月,由於缺乏證據,在李文和與美國政府達成承認“不當處理受到限制的資料罪”的認罪協議後,政府撤銷其他58項指控,李文和被當庭釋放。
而今年,美國的“中國間諜案”似乎密集爆發。從今年3月到10月,美國媒體公開報道的“中國間諜案”多達十幾起。
最近的一起發生在10月14日,曾任福特汽車工程師的中國籍公民鬱向東在芝加哥機場被捕,理由是涉嫌利用福特的商業機密在中國汽車公司謀職。21日,鬱向東被控盜竊公司商業機密案在美國開審。
“竊取高科技”成主要罪名
幾乎每個“間諜案”都跟敏感技術有關,鬱向東也不例外。
美國檢方稱,在鬱向東的行李中發現了一個電腦硬盤,懷疑是被用於竊取約4000份福特設計系統細節文件的硬盤。而鬱向東的保釋申請也被駁回,法院的理由是,鬱向東仍持有福特文件,並有強烈動機潛逃回國。
一時間,美國媒體上關於“中國工業間諜”的討論甚囂塵上。
10年前的李文和案中,美國一些大報起到了落井下石的作用。早在1999年初,在沒有確切證據、李文和尚未被解聘的情況下,《紐約時報》就發表了“獨家報道”:《洛斯阿拉莫斯的突破:美國説中國竊取核彈機密》,這篇聳人聽聞的文章掀起了巨大的“中國間諜”風潮。獲釋後,李文和起訴美國能源部、司法部,控告他們“侵犯個人隱私”。2006年6月,雙方達成和解,李獲得美國政府及《紐約時報》等5家新聞機構總計160多萬美元的補償。
在一起又一起的“中國間諜案”中,美國有關部門和媒體總是抓住所謂“敏感技術”做文章。
去年3月,被控串謀偷運美軍潛艇敏感科技到中國的華裔美籍工程師麥大志,被法庭重判入獄24年,罰款5萬美元。
今年8月,美國司法部加州中區檢察署稱,“3名北京人因向中國非法出口軍用技術被判入獄”。據美方聲明,來自北京的61歲居民蔡志偉(音)8月3日被判入獄40個月,被控罪名是非法向中國出口了400多個複雜集成電路。
在另一起案件中,53歲的趙大衞(音)被判20個月監禁,50歲的郭智勇(音)被判入獄5年。兩人去年在洛杉磯機場被捕,從他們身上搜出了10台熱成像儀,這些熱成像儀在軍事、司法和民事領域有着廣泛用途。
不少“間諜案”中涉及的往往是軍民兩用的高技術,“美國對中國科技的發展始終抱有歧視和疑慮,因此才會一再炮製其先進技術被竊取的論調。”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研究員傅夢孜指出。
四大利益團體集體炮製
“自從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國的增長成為世界上一個亮點,歐美一些利益集團炮製‘中國間諜案’,這是它們制約中國的一個方式。”一位軍事專家説。
傅夢孜則指出,奧巴馬上台之後,中美關係平穩過渡,引發了保守派的不滿,“中國間諜論”更大程度上是他們一手炮製。
炮製“中國間諜案”的機構或團體大致有四類:一是美國情報機構,每當美國或西方國家從事間諜活動被戳穿,或者秘密活動被揭穿時,西方國家總是“很合時宜”地揪出“中國間諜”;二是美國軍政圈內一向對華態度強硬的右翼保守派;三是與中國有商業或技術競爭的對手;四是靠吃“中國間諜”飯的專家或智囊機構,憑藉此論調得出“中國威脅現實存在”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