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08年失業率提高是改革來首次週期性失業
2008年四季度以來,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嚴重困難,也對我國就業造成較大沖擊。我國政府及時出台了一系列應對之策,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的衝擊正在逐步得到化解。但就業問題一直是我國最主要的民生問題。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問題更加複雜,需要採取針對性、前瞻性更強的政策措施。一段時間以來,有關專家學者深入研究、積極探索,為解決我國就業問題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建議。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就業政策效果顯著
專家指出,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對外貿易、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產生了綜合影響,進而對我國就業帶來衝擊。這種衝擊主要有3個特點:第一,對農民工就業影響最大。今年二季度以前,在國際金融危機中遭受衝擊比較嚴重的東部沿海地區,出口企業和產業部門的用人需求下降較大,農民工失去工作崗位的情況比較嚴重。第二,範圍可能不斷擴大。外貿出口大幅下降,不僅直接影響外向型企業,而且會對產業鏈中非出口型企業造成衝擊,並影響這些領域的就業穩定。第三,存在出現就業擠壓效應的危險。我國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係本來就很緊張,局部地區、行業的就業形勢進一步緊張可能導致整體就業形勢更加趨緊。
2008年我國城鎮登記失業率達4.2%,為近3年來最高水平。2008年末,人保部監測的513家企業,崗位年淨流失達8.05%,這説明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產生了較大影響。
2008年四季度以來,我國制定實施了一系列穩定和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2009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就業資金420億元,比去年增長66.7%。專家指出,這些政策出手快、力度大,組合性強,統籌兼顧,已經取得顯著成效。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城鎮新增就業851萬人,完成全年目標的 94%;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國際金融危機對就業的衝擊正在逐步得到化解,預計今年第四季度以及明年就業形勢都會保持平衡並持續向好。
高度重視經濟運行中不利於擴大就業的因素
專家認為,2008年開始的失業率提高,是由於我國實體經濟受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而導致的週期性失業現象。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歷的第一次週期性失業。同時,週期性失業與結構性失業(勞動力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不一致造成的失業)、摩擦性失業(勞動力缺乏流動性,信息交流不完全以及市場組織不健全造成的失業)交織,就業問題異常複雜。目前存在的不利於擴大就業的因素主要有:
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減弱。雖然從一般意義上講,經濟增長會擴大就業,但實證研究表明,我國經濟高速增長與就業增長率偏低現象長期並存,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有弱化傾向。目前我國就業彈性係數(就業增長率 /經濟增長率)僅約為0.1。投資對就業的拉動作用也有減弱的趨勢。2001年—2007年,固定資產投資每增長1個百分點,就業增長由約1個百分點下降到約0.31個百分點。我國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模式是造成這種失衡的深層次原因。我國經濟增長主要靠投資和出口拉動,而固定資產投資近年來又主要向拉動就業能力較弱的石油化工、通用設備等資本密集型行業集中,投資對就業增長的拉動力減弱。再加上我國單位GDP中的工資比重、國民收入中的居民收入比重偏低,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居民消費不足,影響了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第三產業發展,從而影響就業增長。以往出口對就業的拉動作用較強,在出口大幅滑坡的情況下,就業問題愈發凸顯。因此,應從產業結構、增長方式以及政策出發點等方面,注重增強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
人才結構與產業結構不適應。近年來,我國勞動力供給的結構性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村出現大量富餘勞動力。二是高校畢業生人數快速增加,逐步成為城鎮新增就業人員的主要部分。目前,這兩大羣體與產業結構升級不相適應的問題都很突出。大學專業設置與產業結構升級的需求相脱節,致使一些高校畢業生知識結構不合理、動手能力低,創業能力也較差,與社會崗位需求存在較大差距。隨着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勞動力市場需求正由單純的體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轉變。但我國“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農村勞動力較少,這從根本上影響了農民工的就業及其質量。
中小企業在吸納就業中發揮着主力作用,但抗衝擊能力弱。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吸納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口。同樣的投資,小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是大企業的10多倍。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技術創新能力不強、缺乏自主品牌、管理落後等問題,絕大部分處於產業鏈低端,容易受經濟波動影響。同時,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還面臨資金、政策等方面的瓶頸,進一步削弱了其抗風險能力。這也影響了社會就業穩定和就業率提高。
勞動力市場不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不完善。我國勞動力市場不夠健全,導致勞動力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效率較低,成為擴大就業的制約因素。農村勞動力市場發展落後且與城市勞動力市場不對接,增加了農民轉移就業的難度和外出務工的盲目性。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特別是農村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不發達,小額擔保貸款、就業援助、信息服務、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等就業政策覆蓋範圍窄、落實不到位,一些地方出台地方就業保護政策措施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鄉勞動力的流動、就業和創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