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示權力運行 不合法權力被集中清理
成都公示“權力運行程序”
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必須“上網”,大大減少了權力尋租空間
與公開各項政府權力清單相比,按照權力運行程序所架構的網上運行系統的投入使用更有意義。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政務公開,成都走在了前列。作為政務公開的核心內容,成都市近日決定將市、區(縣)和鄉鎮(街道)三級政府的權力依法“清理打包”並通過網絡公佈於眾。
據瞭解,此次最先公開的行政權力涉及49個市級機關部門和單位,共計7437項權力。其中包括行政許可126項、行政處罰6304項、行政徵收45項、行政強制314項、其他行政權力648項。而按照工作進度,今年底包括成都轄區20個區縣及其所轄街道鄉鎮的權力也終將公之於眾。
與公開各項政府權力清單相比,按照權力運行程序所架構的網上運行系統的投入使用更有意義。“權力以及運行程序公開的實現,意味着成都市行政管理機制調整開始,併為行政管理體制上的改革搭建了可預期的公開公平透明的環境。”成都市法制辦副主任周新楣認為。
不合法行政權力被集中清理
“如此集中的進行公示,政策背景上來源於兩個文件,即成都市政府和法制辦連續下發的《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做好清理審核行政權力工作的通知》。”中共成都市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李友民説。
公示背後源於對權力的依法審核和清理。前者要求制定完善的行政權力清單和建立制約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後者則明確:建立起動態的清理機制。“在動態的清理中取消了很多的不合法權力,單就行政審批一項來説,截至目前全市已經取消的項數為1059項,佔到原來總數的91%。”周新楣説。所謂不合法是指不合《行政許可法》,很多政府項目的設定因不適應市場經濟的效率要求而遭到清理。而有些行政審批項目,已經沒有了對應的服務對象,比如市衞生局對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氣功活動的審批。
而在街道一級,最先啓動試點的成華區兩個街道辦事處清理審核完畢後的權力為417項,權力範圍為黨務、政務、綜治、城管、社計以及其他事務。“我們清理發現一共有417項權力,以前還不清楚有這麼多的權力。”作為最先試點權力公佈的五華區新鴻路街道辦副主任張祥珍坦言。“如果不清理這些權力,有的行政領導根本不清楚自己所屬的機關應該行使的權力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定。”成都市法制辦行政執法監督處處長趙力表示。
權力清理是進行公示突破的前提,而集中的清理也一度讓工作面臨很大推進壓力。“從2000年開始到現在清理基本完畢,時間跨度很久,因為很明顯,清理一些部門權力也就是斬斷了該部門用此權力來給自己單位‘謀福利’的財路。”周説。
“權力公示”制度搭建
按照成都市的構想,推行兩項公示的目的在於,依託政府服務外包的電子平台來構建一套開放透明式的新制度。“拿行政審批來説,新制度實現的是行政相對人與政府機關之間無需見面。”周新楣感慨。
據成華區政務大廳的技術服務人員解釋,機關在辦理行政相對人申請辦理的事項日期臨近時,電子監察子系統(由成都市監察室人員負責)就會在系統中發出警示,公眾也可以根據系統對自己的事項進行即時監督。
而行政處罰這塊也將會實現電子化。按照立案、調查、處理和執行四個環節,行政處罰被固化上網,處罰過程全程公開運行。工作人員舉例説,實施處罰時,依據法律法規,結合違法事實和情節,通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數據庫,系統會自動生成行政處罰幅度建議值。
儘管背後有技術支持,但公示權力運行程序試點時也曾經一度受阻,基本上一天一次試點協調會。“2007年7月2日剛開始試點時,試點部門曾以各種理由説這個系統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是不是技術的原因?是,我們就派人協助,如果不是,請説明具體理由。”試點協調小組的一位人士表示。“誰都知道,新制度排除了人與人‘辦事必須面對面接觸’,就意味着機關領導權力尋租的空間進一步縮小。”上述人士説,“鑑於政府各部門內部的條塊管理現狀,市政府給我們協調組配備一位副秘書長。”
制度在爭議中逐漸完善
“真這樣的話,去政府辦事就真沒必要去請客送禮,但線上公開辦公,線下難道就不能見面操作了嗎?”王姓市民回了記者這樣一句。
實際上,在試點一方面推行的同時,另一方面制度操作層面的細節問題也備受關注。一個現實的例子是,針對執法部門效率問題所設計的自由裁量標準數據庫,其處罰結果是無法改變的。“另外,電子政務對公民表達素養要高於一般,所以制度設計所實現的公民權利更好的保障需要中介機構和相關知識團體的智力支持。”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教研室主任譚宗澤建議。但目前的一個現實是行政訴訟律師較少,更不用説可以提供給公民諮詢服務的部門和機構。“不過,成都市政府將行政權力和權力運行程序的一次性告知,完成了權力從政府內部分離到公眾面前,首先實現的是公民各項權利保障的有序化。”譚説。“目前壓力大的很,一個是技術上的學習,一個是新制度帶來的監督壓力。”成華區政府辦公室人員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