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安局規定舉報盜竊市政設施最高可獎萬元
昨天,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新聞辦獲悉,由於受經濟利益驅使,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大肆盜竊破壞市政公用設施,影響了昆明的城市形象和投資環境。市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至明年初,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行動。
相關人員説,將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時間,偵破一批盜竊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的大要案件,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批犯罪團伙,搗毀一批非法收購廢舊物品窩點,盡全力遏制盜竊破壞市政公用設施案件發案勢頭。
為確保此次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的行動方案,明確了各地公安機關、各警種部門的目標任務,以及對不能按時完成各階段目標任務的單位及領導的問責方式,組織、協調全市公安機關整體聯動,會同綜治、工商、發改委、國資委、城建及公用設施企業齊抓共管。
各級公安機關將組織專業隊伍,多渠道獲取涉公用設施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快偵快破一批大要案件,對抓獲的違法犯罪分子做到快捕、快訴、快判,頂格處理;治安部門將加強廢舊物品收購業的清理整治,堅決取締一批非法收購站、點,堵塞違法犯罪分子的銷贓渠道;市公安局還將抽調部分機關民警充實到三個開發區分局,充分發揮城市報警監控系統等科技手段的作用,加大對易發案部位的巡邏防範、便衣伏擊守候工作力度,有效保護市政公用設施安全。
市公安局對舉報違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犯罪線索或者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嫌疑人的羣眾將給予重獎。依照昆明市公安機關刑事犯罪線索舉報獎勵辦法,實行一案一獎。經查證屬實,對於案件中盜竊破壞公用設施的嫌疑人達到治安拘留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3000元,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6000元;對於案件中收贓的嫌疑人達到治安拘留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5000元,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萬元。舉報地點:昆明市滇池路138號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舉報中心。舉報電話:110、3015198。記者 王磊 (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