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親家漏報所得 被判補繳9.6萬元
作者:范凌志
中國台灣網11月13日消息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親家趙玉柱、簡水綿夫婦,漏報2002年間的土地中介、部分薪資所得,須補税、罰鍰96000餘元(新台幣,下同),趙家打官司,昨天敗訴定讞。
台灣南區税務部門查出,簡水綿申報2002年所得税,漏報趙玉柱介紹買賣土地的執行業務所得48萬元、薪水32000元及利息,總計當年所得總額269萬餘元,應補徵税62000餘元,罰鍰33000餘元。
趙玉柱夫婦向法官解釋,2002年間他們及二兒子户頭中的100多萬元,都是婚喪喜慶的禮金,調查機關調查時,他們擔心消息外泄,才説有土地中介所得。
法院認為,税務部門已斟酌當年有趙玉柱退休、春節、孫子趙翊安出生及滿月、趙玉柱的二兒子趙建勳結婚,趙玉柱生日等喜慶有禮金收入,從寬認定其中110萬元是禮金,其它時間的收入60萬元,以執行業務所得來計税。
趙玉柱希望60萬也能免税,一度改口説是家用剩下的、退休收入、向朋友借的,最後又説是長子趙建銘結婚後剩下的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趙玉柱反覆其詞而不採信。趙家不放棄,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以上訴不合法為由,裁定駁回。(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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