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法院公佈民告官案件:輸的多贏的少
作者:朱稳坦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發佈近三年來“民告官”現象調查報告
“民告官”一直都是市民關注的話題。日前,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媒體發佈《東莞行政機關近三年涉訴情況調查》,對東莞“民告官”現象進行解讀。調查報告顯示,2007年~2009年上半年,“民告官”案件累計涉及34個行政單位,其中社保局、公安局、鎮政府近三年來累計被告案件名列前三名。
法院調查人員稱,近三年來行政機關被訴案件共709宗,敗訴案件只有22宗,“敗訴率不超過3%,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文/ 記者唐紅傑通訊員東一法
“民告官”涉及34行政單位
法院發佈的調查報告選取了2007~2009年上半年這一時間段的行政機關被訴案件。
據統計,2007年收案246宗,確認行政機關違法有2宗;2008年收案303宗,確認行政機關違法4宗;2009年上半年收案已經達到160宗,確認行政機關違法1宗。
法院調查人員在報告中稱,近三年來,隨着行政監管領域擴大,公民維權意識增強,“民告官”案件累計涉及的行政單位共有34個,“覆蓋到社會管理的各個層面,一些平常少有接觸的行政單位也成為被告”。
據統計,2007年共有17個行政單位案件,2008年有22個行政單位成為被告,2009上半年,官司纏身的行政單位數量增加到23個。
行政單位敗訴22宗不超過3%
調查人員稱,2007年至2009上半年行政機關被告案件總計709宗,敗訴案件共22宗(包括判決撤銷、責令履行職責、確認違法等),“近三年來敗訴率均不超過3%,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見下圖)。
調查報告稱,從具體案件類型看,敗訴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拆遷、交通處罰、行政裁決、公安不作為等方面。敗訴原因主要是超越職權、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錯誤、行政不作為四個方面。
哪些官司“民告官”贏了?
強行拆除豬場
區辦事處越權敗訴
2007年,祁某在東城區承包了一片魚塘。承包期內,祁某在魚塘周圍辦起了養豬場。東城區辦事處認為祁某違反了畜禽禁養規定,在限期拆除無效情況下,對祁某的豬場進行了強行拆除。
法院審理認為,東城區辦事處並不具有對違反畜禽禁養規定違法興建的生產設施及豬舍進行強制拆除的權力。因此,法院認定東城區辦事處的行為屬超越職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