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規定公辦高中擇校費禁超1.8萬
作者:贺超
中廣網北京11月19日消息(記者 李健)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4時24分報道,五花八門的教育收費歷來備受關注,如何收,收多少,怎樣避免亂收費一直牽動着學生家長的神經。日前,山東省正式公佈教育收費標準,對公辦高中擇校費設立上限,嚴查教育亂收費,為教育健康發展理清空間。
山東省教育廳日前公佈《山東省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文件目錄》,就山東省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及高校各種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規範。山東省要求,除此次公佈的收費項目之外,學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各市、縣(市、區)及學校自行設立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山東省此次公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涉及大中小學階段教育及留學教育等收費,其中被眾多學生家長關注的公辦高中擇校費上限為每生三年1.8萬元。
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於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要求,凡屬行政事業性收費資金,要全額納入財政專户管理,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嚴禁任何單位、部門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調、擠佔、挪用學校收費收入。
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據實結算;不得與學費合併統一收取,不得從中牟利,侵害學生利益。嚴禁學校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為便於監督,還公佈了山東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教育收費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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