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羅源判決16名青少年犯罪團伙成員
作者:贺超
中廣網福州11月20日消息 (記者陳定川) 福建羅源縣法院日前對“羅源90幫”特大青少年犯罪團伙進行判決,團伙的16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8年不等。
據介紹,“羅源90幫”16名成員中有9人為1990年後出生。他們以容留賣淫、開設賭場、欺行霸市、聚眾鬥毆,作惡多端。2006年,這個團伙先是在羅源縣城關、松山鎮從事敲詐勒索、容留賣淫等小規模犯罪活動。為進一步壯大“實力”,籠絡、豢養更多成員,團伙主要人員林昌文等在羅源縣松山鎮以及鄰近的連江縣透堡鎮和馬鼻鎮等地,分別開設多家地下賭場,並有組織地安排專車接送參賭人員,為參賭人員介紹高利貸等,每天通過抽頭方式獲利10多萬元。這個團伙一度發展到20多名成員。
接着,這夥黑幫開始壟斷市場、強迫交易。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這個團伙還以“借錢”名義,多次向當地的海鮮批發店勒索鉅額錢財。
今年初,羅源警方根據當地羣眾舉報,成立專案組,對“羅源90幫”犯罪團伙實施毀滅性打擊。2008年底以來,福建警方先後在羅源地區剷除“環島幫”“羅源90幫”等多股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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