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定個人私自違規安裝攝像頭可罰1000元
中廣網重慶11月20日消息(記者 劉湛 實習記者 熊婧)近日,重慶市發佈了《重慶市社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從12月11日開始,個人私自在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攝像頭的,將被處以500元——1000元的罰款。
該管理辦法規定,在國家機關、新聞單位、大型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易發或者頻發刑事、治安案件的地段和區域,將安裝公共視頻系統以加強現代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並且,在這些安裝有公共視頻系統的地方,應當設置明顯的標識,做到攝像設備的位置固定、攝像頭指向方位固定、鏡頭所及範圍固定。
該辦法同時規定,在旅館和飯店客房、娛樂場所包房、集體和個人宿舍、浴室、更衣室、金融機構內可能泄露客户個人信息的操作區域等地方,則禁止安裝公共視頻系統。如果個人在禁止區域安裝視頻系統的,將被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單位設置的,將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