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醫療機構將使用通用門診病歷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蘭州11月22日電(記者王豔明)為了方便羣眾就醫,減輕患者負擔,逐步實現醫療信息共享,甘肅省決定推行通用門診病歷,2010年1月1日起實施。
記者從甘肅省衞生廳瞭解到,甘肅省通用門診病歷使用範圍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各醫療機構既往印製的(庫存)病歷可繼續使用至2010年4月30日,但必須在其封面右上角加蓋“甘肅省通用門診病歷”專用章,即視為通用,其他醫療機構不得拒絕使用。
甘肅省要求,通用門診病歷按照甘肅省衞生廳要求的統一格式,由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自行印製,印製時可加印本醫療機構簡介及專科門診時間及聯繫電話,但不得在通用門診病歷上印製任何商業廣告。
通用門診病歷由患者在首次就診的醫療機構購買並保管,其封面和藥物過敏史、既往病史等信息由患者提供,首診醫療機構人員填寫,“有關醫療信息”由各醫療機構填寫。
為了便於通用門診病例推行和互認,甘肅省衞生廳對醫療機構的填寫內容還做了具體要求,如所記錄的內容應遵循簡明扼要、重點突出、無遺無漏的原則;記錄描述應該使用醫學術語;記錄內容文字清晰,無自造字或不規範字出現;記錄用筆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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