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日起對158種藥品實行最高臨時限價
昨日,河北省物價局下發《關於核定鹽酸吡格列酮等藥品價格的通知》,本月25日起,全省對鹽酸吡格列酮等158種265個規格的藥品實行最高臨時限價。
25日起,60g盒(瓶)裝牛黃清胃丸,全省最高臨時限價為9.70元;54g盒(瓶)裝烏雞白鳳丸不能超過15.8元;凡是香港齊天壽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150ml蜜煉川貝枇杷膏,最高限價為23元/瓶;19.2mg×12片規格的銀杏葉20.9元/盒(瓶);肥神鹿雙鶴生產的10g×10袋的温胃舒顆粒26.50/盒。
上述最高限價依據國家發改委《政府定價藥品定價辦法》、《藥品差比價規則(試行)》及我省有關規定製定,所列藥品價格均為省定臨時價格,待國家公佈正式價格後按正式價格執行。
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此前以各種形式公佈的表列藥品價格與本《通知》規定價格不符的,均以本《通知》規定的價格為準,涉及藥品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實際加價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另外,本通知所列統一價格藥品中,國家發改委及省物價局原已公佈的單獨定價或優質優價藥品價格可繼續執行。
該《通知》規定價格自2009年11月25日起執行。省物價局人士提醒,現行各級醫療機構集中採購的表列藥品的中標零售價,高於本通知規定價格的要降下來,低於本通知價格的仍按原價執行,不得提高。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督促各醫療機構和藥品銷售單位認真執行本通知規定,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通知規定價格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市民可登錄“河北省醫藥價格信息網(http://www.hebyyjg.gov.cn/)進行查詢比對,如發現超價藥,可向物價部門12358舉報。(記者宗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