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擬用監聽監錄等防職務犯罪引網友熱議
作者:贺超
該 反腐用高端技術更有效
“鄧重重”博客 監聽竊聽作為低成本、高效率的偵查手段,在我國目前司法資源匱乏、偵查技術落後的現實情況下,在職務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胃口越來越大的現代社會,用這樣的高科技手段蒐集職務犯罪證據,無疑將在某些案件中起良好的推動作用。
網友“巡邏” 技術只是工具,看掌握在誰手裏。正義者使用,將攻城拔寨,所向披靡。今天中國的腐敗案已顯大案、窩案特色,水很深,適當的秘密手段是相當必要的。
網友“ham3160” 反腐敗手段,可以無所不用其極,讓一切牛鬼蛇神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網友“旅行者” 現在反腐道高一尺,腐敗魔高一丈,不弄點高科技,還降它不住。
網友“小月”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對付腐敗,不能太老實,以前都是明對暗,以後可以來點暗對暗,這樣可大大提升辦案效率、彰顯法律權威。
網友“山寨007” 好,支持,開創了“科技反腐”的新天地。反正咱小老百姓,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網友“牛得很” 我建議,這種科技手段還可以用來敲開“官員財產公開”之門,你越要隱,我就逼迫你顯!
憂 若被濫用將誤傷良民
網友“宣武門” 一怕選擇性取證——“聽到了麼?”“沒聽到。”“這個可以聽到。”“這個真沒聽到。”二怕選擇性使用證據——把柄都在我手裏,想收拾誰就收拾誰。
網友“藏龍卧虎” 使用監聽、竊聽等技術偵查手段,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手續,起碼要有別的確鑿證據證明這個被監督對象確實是貪官,才可以用。
鳳凰網友“蒙達野” 兩難,若不採取非常措施,腐敗無法遏制,採取非常措施,一旦掌握不好,會嚴重侵犯人權。官員人人自危,就無心謀發展。
網易成都網友 這隻能是一種輔助手段,同時必須要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否則有可能造成擴大化、氾濫化,導致公民的自由權利得不到基本保障。
華龍網友“七七” 搞來搞去,還得解決那個老大難問題——誰來監督監督者?如何保證監控機構的公正和獨立?
騰訊網友“十佳青年” 設套不設限,引狼不加籠,會導致人人自危,公民的隱私權怎麼維護?
網友“大地旅人” 我贊成把職務犯罪的偵查權從檢察機關剝離出去。偵查的幹好偵查,審查的管好審查,“運動員”一心一意打好球,“裁判員”一心一意吹好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