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6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球賽結果
1.你認為足壇掃賭打黑能拯救中國足球嗎?能不能2.你認為公安部公佈的調查結果是中國賭球案的全部內幕嗎?是不是,只是冰山一角不清楚3.你對中國足球全面掃清黑幕有信心嗎?有沒有無所謂本報北京11月25日電 “20萬搞定一場5∶1的比賽”。2006年8月19日,想用勝利衝入中超的廣州醫藥隊花20萬元買球,想靠賭球發財的山西陸虎隊賣球,兩支球隊精心導演了一場5∶1的“假球”。
今天下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備受公眾關注的足球打假案件,在公安部網站發表公開聲明,這也是公安部在開展“抓賭掃黑”行動之後首次向社會公開部分案情。
聲明表示,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配合下,公安機關目前已查明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國內足球比賽個別場次的犯罪事實,相關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徐滬介紹,2009年年初,公安部根據國際刑警組織新加坡國家中心局發出的紅色通緝令,部署遼寧省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王鑫(遼寧大連人、原山西陸虎俱樂部副總經理)在新加坡非法操縱足球比賽一案。專案組於今年4月在瀋陽將王鑫抓獲。
據專案組負責人介紹,調查王鑫在新加坡操縱球隊打假球的過程中,公安機關發現他還在國內通過商業賄賂等手段操縱個別場次足球比賽。根據線索,警方揭開了廣州醫藥隊與山西陸虎隊踢假球等內幕。因案件涉及其他省市,公安部指定王鑫等人案件由遼寧省公安機關管轄。
據公安機關調查,2006年8月19日,中甲聯賽第17輪,有“衝超”希望的廣州醫藥隊主場對陣山西陸虎隊。賽前王鑫、王珀(山西陸虎俱樂部總經理)等人放出風聲,希望廣州醫藥隊來買這場球。隨後二人在聯繫丁哲(原瀋陽金德教練)、楊旭(原廣州醫藥俱樂部副總經理)等人後,通過賄賂的方式,收取廣州方面20萬元,操縱了比賽結果。最終,廣州醫藥隊5∶1大勝山西陸虎隊。而王鑫、王珀等人不僅獲得了賄賂款,還利用非法操縱比賽結果這一手段,在比賽當日投注某國際賭博網站,牟取暴利。
目前,專案組已經查明,王鑫、王珀、丁哲、楊旭等人,自2006年以來就先後利用商業賄賂的方式,對國內中甲聯賽個別場次比賽結果進行操縱,已觸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等有關規定,涉嫌犯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分別適用於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以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這意味着上述嫌疑人均非國家公務員,曾任廣州足協秘書長的楊旭也因“足協屬民間組織”而只涉嫌商業賄賂。
“體育法裏相關規定比較籠統,所以要按刑法處理。賭博罪量刑較輕,開始有人擔心按賭博罪處理警示作用不大。”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專家張笑世説,“但是今天公安部表示按商業賄賂處理,説明這次抓賭打假的力度很大,現在就看後面還有什麼後續情況。”
“今天公佈的都是證據確鑿的,16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比賽結果。”今晚,公安部某處負責人告訴記者,“這個案子還沒有完,不是説已經結案了,專案組還要進一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