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推動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創建平安醫院
作者:贺超
新華網北京11月27日電(周婷玉、周琴)為加強醫療行業的內部管理,提高質量安全意識水平,衞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張茅27日在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提出9點要求,以推動“平安醫院”的創建。
――要切實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良好的醫德醫風是衞生行業的立業之本,和諧的醫患關係之源,醫療衞生行業必須首先從自身做起,發揮行業的優良傳統,採取有力措施,加強醫德醫風建設。
――要強化醫務人員的執業管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認真按照法律法規職業臨牀診療規範和技術操作常規開展各類診療服務。
――要嚴格執行醫療安全規章制度。各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決杜絕危及患者生命的重大醫療安全事故的發生。
――要增進醫患溝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注重對患者的人文關懷,健全醫患的溝通渠道。
――要規範投訴管理。各級衞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要做好投訴的管理,設立指定專門的部門處理患者的投訴,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要做好預約診療服務。各地要拓寬提供預約就診服務的途徑,運用信息技術完善預約診療服務,要動腦筋想辦法讓羣眾感覺到醫院看病就診更加方便。
――要建立醫療糾紛應急處理機制預案。充分和各有關部門共同協調,共同建立醫療糾紛應急處理平台,完善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依法打擊醫鬧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診療秩序。
――要建立醫療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各省級衞生行政部門要立即部署開展對本地區醫療機構醫療安全工作的自查自糾。
――要做好宣傳工作。積極與新聞單位溝通,引導羣眾理性對待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和醫療損害的糾紛,增進社會各界對醫學和醫療工作的支持。
從2007年起,中央綜治辦、衞生部、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國家工商總局、中醫藥局等七個部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後根據工作需要又增加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和保監會作為成員單位。
已有_COUNT_條評論
責任編輯: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