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最牛違建5年拆不動 市長批示8個月無進展
作者:贺超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王民齊雷傑
河北保定市一處“最牛違章建築”五年拆不動,被新華社曝光後,保定市長於羣、分管副市長趙常福分別作出批示,要求查處和拆除。然而,在隨後的八個月裏,相關部門來回踢皮球,違章建築仍然“毫髮未損”。
區政府拖延兩年不執行市長明確批示要查處
保定市七一路高速引線邊有一家名叫“綠蘿灣”的酒店,因違法佔用農村集體土地25.5畝被列為違章建築。從2004年至今五年時間裏,由於相關部門和主管領導立場不堅定、態度曖昧,雖有三任副市長經手,就是拆不掉。
今年4月,新華社播發《政策與對策的較量——河北保定五年拆不掉一處違章建築》一稿,對此事進行了詳細報道。
早在2006年12月,保定市國土局北市區分局就對綠蘿灣酒店業主下達《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沒收這家酒店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2007年12月24日,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下達《行政裁定書》,認為國土部門的“行政處罰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准予強制執行”。但兩年來,執法部門一直未強制執行。
今年4月4日,保定市市長於羣看到新華社報道後批示,“即請常福市長查處”。次日,主管城建的副市長趙常福也批示,“拆除綠蘿灣違法建築之事,請執法局即下達給北市區政府,限一個月內拆除。政府督察室督辦。到時拆不了要問責。”
但記者最近了解到,綠蘿灣酒店仍然照常營業。這處違章建築究竟為何在市長批示八個月後無進展,記者進行了追蹤採訪。
區政府“踢皮球”國土部門拒絕“接球”
據記者調查,保定市領導批示後,北市區政府在今年四五月間多次召集國土、建設、規劃、執法部門、法院以及綠蘿灣酒店所在鄉政府和區政府法律顧問協調研究,並對綠蘿灣酒店業主做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但對方始終拒不拆除。北市區政府認為“若對其實施強制拆除,則存在無法操作的問題。地上違法建設已屬國有,對已沒收的地上建築物如何處置,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
為此,北市區政府還向保定市中級法院徵求意見,後者認為區法院應撤銷先前下達的《行政裁定書》,“保定市國土資源局北市區分局自行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再由規劃或建設部門依據其他法律法規作出拆除違法建築物的行政處罰決定再予執行。”
對於市中級法院的意見,北市區國土分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綠蘿灣酒店的違法佔地性質為農村集體土地,用途為建設用地,按照相關法律,理應作出沒收地面上的建築物的行政處罰決定。況且,當時綠蘿灣酒店業主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處罰已經生效,不能撤銷。
但作為下級法院,北市區法院按照市中級法院的意見,於今年8月5日將先前下達的《行政裁定書》撤銷。
北市區法院為何自己否定自己?記者採訪了區法院副院長朱璞偉,他説:“我是2008年調入北市區法院的,以前的事不清楚。”記者又通過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張洪強,要求採訪原主管副區長(現任區政法委書記)王勇以及現任分管副區長李志才,二人都拒絕記者採訪。
至於保定市中級法院將皮球踢到“規劃或建設部門”,相關部門表示幾年前就有類似處理決定。同時,早在三年前保定市建設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就曾兩次在給市政府報告中,要求拆除綠蘿灣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