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王躍峯涉黑案一審25人獲有期徒刑
作者:朱稳坦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洛陽潤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躍峯等人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經過近兩年的偵查和訴訟,終於有了結果,11月27日,商丘梁園區人民法院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13項罪名,依法對王躍峯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550萬元人民幣,其他2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出動500餘警力 行程17萬餘公里 抓獲25名涉案人員
本起案件由中紀委於2008年4月23日交辦、公安部牽頭、省紀委指揮、省公安廳承辦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為偵破此案,省公安廳專門成立了專案指揮部,抽調鄭州、洛陽、新鄉、商丘、南陽、許昌等地市專幹上案,為案件的順利進展提供了足夠的警力保障。專案指揮部按照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抓關鍵核心人員的原則,逐人分析各自特點,制定嚴密的、針對性強的抓捕方案,先後出動警力500餘人次,行程17萬餘公里,經過一年的努力,終於將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專案指揮部選準突破口,嚴格依法審訊,王躍峯等犯罪嫌疑人供認了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故意傷害、賭博、敲詐勒索等20多起違法犯罪事實。
恐嚇 威脅 偷税 漏税 瘋狂斂財
2006年9月,偃師市的陳某和劉某因採礦發生爭執,陳以開礦利益與王躍峯分成為條件,請王躍峯出面擺平此事。王躍峯見有利可圖,夥同於龍威脅劉某,讓劉某退出開採。王躍峯並安排餘龍等帶領20多人攜帶砍刀、木棍等前去“護礦”。由於沒有收到預期的利益,王躍峯指使於龍等威脅陳某,索要人民幣100萬元。
2006年一天晚上,王躍峯等人在洛陽市某酒店門口見有人打架,即去圍觀,與正在打架的劉某、張某等發生爭執,引起廝打。為找回面子,當晚王躍峯指使婁光平帶領二、三十人持砍刀、鋼管等兇器趕到現場報復。由於當晚沒有得逞,次日,王躍峯指使婁光平等持獵槍、砍刀等兇器到張某的單位報復,嚇得劉、張等人外出躲藏20多天,後託人從中説和,賠給王躍峯人民幣3萬元。
2004年4月份,許某、李某等人在欒川縣合夥開礦,開採過程中當地村民楊某、梁某等也投資開採,後來雙方產生矛盾,開礦受到阻擾,許某有意把礦賣掉。王躍峯瞭解情況後,見該礦有利可圖,欲低價購買。由於王躍峯出的價錢太低,許某不同意賣礦。王躍峯便指使他人威脅許某。2004年11月,王躍峯以370萬元的價錢強行將該礦收買。事後,王躍峯支付許某260萬元後不再支付。許某去世後,許的妻子多次到洛陽找王躍峯要錢,王躍峯給了許的妻子10萬元後偽造一張礦山罰款單,以剩餘欠款支付罰款為由拒不支付所剩的100萬欠款。之後,王躍峯以750萬的價格迫使楊某購買此礦,王躍峯非法獲利380萬元。王躍峯犯罪團伙還開設賭場,大肆非法斂財。2001年至2007年王躍峯的潤峯房屋開發有限公司逃税4500多萬元,給國家造成了鉅額經濟損失。
昔日呼風喚雨黑社會老大 今日領刑大快人心
王躍峯犯罪團伙成員張澤清説:“從認識王躍峯就知道他是黑社會老大,他通過辦公司的形式逐步洗脱黑社會的名聲。”王躍峯犯罪團伙成員於龍説:“王躍峯在洛陽是呼風喚雨的人物,沒人敢惹他。”
受害人陳某説:“王躍峯敲詐我錢的事我不敢報警,害怕他們報復,我只有忍氣吞聲。”蔡某説:“開賭場時沒有用王躍峯的名字就有社會上的人來鬧事,用了王躍峯的名字後,再沒人到賭場鬧事了。”提起王躍峯,洛陽市的大部分羣眾都知道他是黑社會老大,都不敢招惹他。王躍峯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穩定,給羣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惡劣影響,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羣眾反應強烈,意見較大。王躍峯犯罪團伙被依法宣判後,消息很快傳開,廣大羣眾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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