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村主任涉嫌挪用2370萬公款
作者:贺超
新華網廣州12月1日電 (記者 孔博、詹奕嘉) 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紫洞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劉子榮因涉嫌挪用2370萬元公款被當地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此案12月1日下午在佛山市禪城區法院一審開庭。
據佛山市紀委有關負責人透露,2009年1月,南莊鎮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在對紫洞村徵地補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子榮涉嫌挪用村集體資金,其中大部分是村集體留用的徵地補償款。南莊鎮隨即成立專案調查組進行調查,禪城區檢察院也即立案偵查。1月23日,禪城區檢察院反貪局在南莊鎮將劉子榮抓獲。
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經審查查明,2003年至2007年期間,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紫洞村先後將徵地補償款人民幣26135951元存入了村屬企業佛山市名創貿易有限公司的賬户中。佛山市紀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紫洞村委會開辦名創公司是為了躲避村集體債務,雖然紫洞村在2006年7月引入社會中介組織管理農村財務,但沒有將名創公司的財務納入中介組織管理範圍。
公訴人在法庭上説,2005年9月,劉子榮承擔了該村投資佛山市高明區三洲國土所工程項目的債權債務後,利用擔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於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間,多次從名創公司賬户中挪用徵地補償款人民幣共2370萬元,用於個人投資、償還債務或賭博。劉子榮歸案後,已退還了全部贓款。
公訴人説,劉子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幣237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佛山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認為,之所以發生劉子榮挪用集體資金案件,主要是因為紫洞村在實行中介組織管理農村財務之前,為躲避農村集體債務而另賬存放集體資金;實行中介組織管理農村財務後,又作“體外循環”,沒有納入中介組織管理,暴露出當前農村財務管理仍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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