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寶同大學生談法治: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
作者:朱稳坦

立法必須要做到公 執法必須要做到平
温總理:其實要説法律的重要,怎麼強調都不為過。因為整個國家的建國方略就叫依法治國,這是從大處講。從每一個老百姓切身的生活來講,也要靠法律來保護他們自由的權利,保護他們全面發展的權利。對於一個社會,如果説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職,那麼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就是政府的良心。公平正義當然包含很廣,從收入分配到教育權利,但是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司法制度。就是立法必須要做到公,執法必須要做到平。我今天一出門就有個感觸,我的汽車剛拐彎,就被兩個上訪的羣眾攔住了。我平時有個要求,就是無論在什麼地方,只要羣眾把我的車攔住了,一定把信接過來,然後妥善地給他安排和回答。所以,我一上樓到辦公室,就問警衞人員,他反映的是什麼問題。他們説是前幾年他一個家人被車撞死了,應該按刑法處置,而現在只作賠償處置,他認為執法不公,他為這個已經上訪八年了。這在我們看來可能只是一樁小事,但是在羣眾看來,就是大事。他可以為他的親人判決得是否公正上訪八年,甚至有的還更多。我統計了一下,在我住的周邊,經常來上訪的47%都和司法有關,而且很多都是為自己親屬或者本人判決是否公正上訪的,好多是多年上訪。你們都是學法律的,我有時在想,什麼時候我們的法律,從立法的完備到執法的公正,到訴訟法的健全,使人們不必跑這麼遠,能夠就地解決這些問題,那時我們的社會就更進步了。因為所謂上訪,它所體現的不是法律的程序,還是寄託在人,寄託在領導人的批示,應該説在某種意義上還帶有人治的封建色彩。在一個現代化的國家,應該依靠法,應該依據法律來解決這些問題。你們去年10月份的信寫得很深刻。今年是我國提出依法治國方略十週年,這是黨的十五大提出來的。當時我負責組織文件起草工作,關於用“法制”還是“法治”是經過再三斟酌的。雖然一字之差,但意義大不相同。因為光講制度的“制”,只提到制度建設這個層面;而治理的“治”,就提到了治國的層面。中央作出了正確的決定。完整的提法就是我們今天所説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今年正好是十週年。
依法治國是成熟的社會主義的標誌
學生:總理,您今年是第一次來到法大,請問您對法大的感受如何?您對中國政法大學的發展又有何期待?
温總理:我剛才説了,我們已經把法律提到治國的層面,因此培養法律人才就是十分緊迫而具有長遠意義的任務。中國政法大學是我國培養法律人才的最高學府,承擔着重大的責任,可以説任重而道遠。為了加深你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我想説我的一點考慮。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成熟的社會主義的標誌。要從這個高度來看問題。法治是基礎,我們常講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其實都離不開法治。如同真理是思想的首要價值一樣,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和一個國家的首要價值。最大的公平正義,除了在民生、在教育,很重要的是在法律。
你們在信裏不斷地寫到法治精神這句話。什麼叫法治精神?咱們一起概括一下。你們學校的門口有塊石頭上面寫着四個大字,就是“法治天下”。
學生:對,法治天下。
温總理:“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我把它演繹一下:法大於天,法治天下。這是很形象的一句話。我覺得這句話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這就是:第一,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高於一切。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組織和機構都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第四,立法要發揚民主,法律要在羣眾中宣傳普及。第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有法不依,不如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