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今年前10月查處21件超百萬元商業賄賂案
作者:朱稳坦
●黨紀政紀處分100人,其中縣處級幹部79人,廳級幹部4人
●已判刑16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8人
昨天,省紀委常委、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曹曉東通報了我省今年來查處的十起典型的商業賄賂案件。據統計,今年1至10月,全省共立案查處商業賄賂案件405件,涉案金額2.001億元,其中百萬元以上大案21件,涉及縣處級以上國家公務員要案2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0人,其中縣處級幹部79人,廳級幹部4人;已判刑16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8人。
曹曉東説,各執紀執法部門要緊圍繞商業賄賂案件多發的重點領域,突出重點環節、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集中力量嚴肅查辦破壞市場秩序、損害人民羣眾利益的商業賄賂違法犯罪行為,切實解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曹曉東説,各執紀執法部門要堅持“辦理一批案,整治一條線,教育一大片”的工作思路,全面推進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建設,堅持標本兼治。
1.潮州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劉益民(正處級)受賄案
2005年至2008年,劉益民在擔任潮州市公路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對他人承包有關公路工程予以關照,收受他人給予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58萬元,港幣5萬元;此外,劉益民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18萬元。
2009年6月,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分別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劉益民有期徒刑4年、3年,數罪併罰,合併總和刑期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2.珠海市萬山海洋開發區管委會原副書記、主任王琳(正處級)受賄案
2000年至2008年,王琳在先後擔任珠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主任、珠海保税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主任及珠海市萬山海洋開發區管委會副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將大量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業務直接委託給某勘探設計研究院珠海分院等單位,放寬承建工程的質量驗收要求以及幫助鄭某某、吳某某等人在保税區內招租等方式,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06萬元、港幣21萬元。
2009年3月,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王琳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
3.汕頭市環保局龍湖分局原局長林俊生受賄案
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林俊生在擔任汕頭市環保局監督管理科科長期間,在辦理汕頭市某物資再生有限公司等52家企業申請進口廢塑料許可證初審業務和對轄區內汕頭市某造紙廠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實施污染源治理監管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上述企業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1.54萬元、港幣0.2萬元及索尼筆記本電腦一部(折值1.4499萬元)。
2009年1月,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林俊生有期徒刑3年6個月。
4.佛山市禪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原局長鄺錦耀受賄案
2004年至2008年9月,鄺錦耀在擔任佛山市禪城區教育局局長期間,在主管區直中小學校服定點生產資格招標、市第三中學建設工程和該中學新校區園林工程的招投標、小學教師招聘等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蔡某某、彭某某、鄺某某、張某某等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3.5萬元。
2009年7月,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鄺錦耀有期徒刑6年;沒收贓款人民幣70.2萬元以及鄺錦耀用贓款購買的房屋一套(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南一路39號江南名居榮苑1座1702號)和車位一個(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南一路39號江南名居泓苑半地下A25號),上繳國庫。
5.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長陳敏生受賄案
2000年7月至2004年9月,陳敏生在先後擔任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副庭長、民一庭副庭長期間,在主辦、審理普寧市旅遊總公司訴英國卜內門太古漆油有限公司及龐貝捷漆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網絡銷售代理合同糾紛一案中,為普寧市旅遊總公司挽回重大損失。2006年春節前,陳敏生收受他人給予的“感謝費”人民幣30萬元。
2009年8月,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陳敏生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