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多名青少年被緬甸賭場拘禁案一審判決
作者:朱稳坦
中新網12月6日電 (車俊峯 韓曉飛) 備受公眾關注的山西運城市多名青少年遭犯罪嫌疑人採取誘騙、綁架等手段,被緬甸邁扎央賭場拘禁傷害一案近日被當地法庭一審判決。
被告劉繼峯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至八年。原夏縣公安局副局長裴向榮受賭案、原夏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賈天山受賄案等共涉及14案24人也被公開宣判。
警方查明,去年7月至10月間,被告人劉繼峯、馬青峯等人採取誘惑、綁架案等手段將受害人楊某、李某、張某等人拐至緬甸邁扎央,強迫、誘騙受害人簽賭單,下賭注,或玩“百家樂”賭博。輸完賭注後,又夥同賭場工作人員採取毆打等手段將受害人非法拘禁,最後向受害人家長敲詐錢財數萬元。
運城市鹽湖區法院法庭判處:被告人劉繼峯、馬青峯犯綁架罪、賭博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各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海江犯綁架罪、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期六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印周犯綁架罪、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冬怡犯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同時被宣判的被告人裴向榮,系原夏縣公安局副局長,因犯受賭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賈天山,原夏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因犯受賭罪和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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