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定輕微交通事故不快速撤離可拘留10天
作者:朱稳坦
重慶市實施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已經一年多了,可來自交警總隊的統計顯示,目前,主城區的堵車事件仍有四成原因是車輛發生擦掛後不撤現場所致。
對此,交警部門從昨天開始啓動了為期一週的宣傳活動,並根據交通的影響程度對拒不撤出現場的駕駛人出台了4種處罰措施,最高可處10日以下拘留。
不撤現場的兩種情況
我沒責任,怕對方不認賬
後果:更要重罰
昨天上午10時許,高新區交警支隊民警來到陳家坪長途汽車站,向過往的駕駛人散發宣傳資料,提醒他們如果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一定要快速撤出現場。
“我們倒是知道交通事故快處規定,可有的駕駛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怕別人不認賬,非要等交警來,怎麼辦?”一位出租車駕駛人接過資料後不屑地説。
“很多人試過一次之後就知道後悔了。”在現場的高新區交警支隊負責人竇警官表示,以前,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警部門確實無法約束無責任方的這種行為,但是,從今年開始實施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就明確提出,對於拒不撤出現場的無責任方,交警部門可以對其罰款、扣證甚至拘留。
該誰負責 得當面説清楚
後果:“招”來交警更麻煩
“我市駕駛員在遇到交通事故後還有一個誤區,非要當場把誰的責任説清楚。”竇警官表示。
事實上,目前我市對於財產損失輕微的車禍,只要滿足了快速處理的條件,交警部門便不再糾纏事故責任,而是希望車禍雙方通過快速撤出現場,儘快聯繫交通事故快速理賠中心來解決此事,甚至不通過交警隊。
“相反,如果駕駛人非要通過交警出面解決,事情可能還會麻煩一些。”竇警官説。 記者 湯偉
撤出現場後怎麼辦?
車主在快速撤出現場前,最好對事故現場進行全方位拍照
雙方如果不需要找保險公司索賠,可自行協商賠償事宜
如果需要向保險公司索賠,需儘快聯繫就近的理賠中心,在24小時內一起到理賠中心辦理賠償事宜
如果在撤出現場後對保險公司的事故損失或賠償有異議的,可找理賠中心內警務室的民警調解,也可以到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申請調解
我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賠中心地址及電話
水碾站
九龍坡區火炬大道(水碾立交往九龍園區方向橋頭處,九龍園區派出所對面)
電話
68450259
汽博站
北部新區金渝大道99號(汽博中心內)
電話
67308486
華馬站
渝中區經緯大道777號
(高九路虎頭巖轉盤旁)
電話
63253677
輕微車禍不撤現場“後果很嚴重”
輕則罰100重則拘留10天
去年9月,市政府發佈了主城區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通告,規定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主動撤離現場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可以不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但是對於那些滿足快處條件而沒有撤離現場的,交警部門絕不“手下留情”。昨日,交警總隊發佈了細化的處罰依據,視情節嚴重性嚴懲相關駕駛人:
1.當事人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沒有撤離,等交警出面處理的,一律罰款200元;
2.一方願意撤離,另一方阻止對方撤離現場的,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3.沒有撤出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除了面臨罰款外,交警部門還可並處暫扣駕證1個月;
4.如果不服從交警指揮,仍不願撤離現場造成嚴重堵車者,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及其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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