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種事由入境外國人可在天津申請口岸簽證
作者:朱稳坦
人民網天津2009年12月10日電記者陳杰報道:為最大限度地便利外國人來津投資、發展,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設立口岸簽證處,9日投入運行。
據介紹,符合以下11種事由入境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口岸簽證:(一)中方臨時決定邀請來華參加交易會者;(二)應邀來華參加投標或者正式簽訂經貿合同者;(三)按約來華監裝出口、進口商檢或者參加合同驗收者;(四)應邀參加設備安裝或者工程搶修者;(五)應中方要求來華解決索賠問題者;(六)應邀來華提供科技諮詢者;(七)應邀來華團組辦妥簽證後,經中方同意臨時增換者;(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處理喪事者;(九)直接過境人員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時內乘原機離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離境者;(十)其他被邀請確實來不及在中國駐外機構申請簽證,並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函電者:(十一)具有資質的旅行社組織、接待的旅行團。口岸簽證部門可根據申請分別簽發F(訪問)、L(旅遊)等簽證。個人簽證申請可以由接待單位代辦,團體旅遊簽證申請可以由具有資質的旅行社代辦。持有口岸簽證機關提前簽發簽證的外國個人或者團隊可從全國所有對外開放口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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